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养老经办机构按照新标准落实政策。
《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8元,由原来每人每月82元提高到100元。基础养老金提高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给予全额补助。提高的对象范围是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其中,2018年1月1日以后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从享受待遇之日起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据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抓紧进行基础养老金调整资金测算、资金申报、信息系统完善及经办服务准备等工作,确保8月底前将提高后的基础养老金发放到位,全市预计补发基础养老金6000余万元。(杨会莹)
编辑:陈金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