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0日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燕红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刘跃进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光宇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公告
为了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安排,定于8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
(一)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情况;
(二)食品安全监管行政管理部门在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整个食品产业链上各类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四)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综合治理情况。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通过来电、来信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向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反映。(通讯地址:漯河市沙北路69号;邮政编码:462000;联系电话:3133226 ;电子邮箱:lhrdjkw@126.com)
特此公告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