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强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和物业管理工作的审议意见
(2018年8月30日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住建委主任王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区房地产建设管理和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为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和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作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实施精准调控,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市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是强化规划引领,促进供求平衡。进一步调整完善住房发展规划,明确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合理调控引导市场预期,确保房地产供应市场相对平衡;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改善住房供求关系,满足新增城镇职工、低收入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的需求;切实推进市政设施以及小区绿化、停车位、学校等配套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二是提升调控能力,保持房价稳定。综合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公积金、税收、财政等政策,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合理住房消费;强化土地供应调控,确保住房价格稳定。三是强化市场监管,净化市场环境。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主体责任,严肃查处、公开曝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建设销售、捂盘惜售、哄抬房价、承诺投资回报、发布传播虚假广告和不实信息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依法予以严惩,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二、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下功夫把物业管理工作抓实、抓好、抓到位。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落实《条例》。要把《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法治意识,增强依法行政、依法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当事人的法治观念。二是继续加大老旧小区整治和物业全覆盖力度。市、区两级政府和住建、财政等部门,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为抓手,对老旧小区改造给予大力支持,不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健全基本服务功能,为后期实施专业物业管理创造条件;适时提高简易物业补贴标准,提升简易物业服务质量。三是切实提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率。理顺和完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监管、使用体系,研究制订安全应急维修等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办法和程序,着力减少资金审核使用程序和周期,切实解决专项维修资金滚存多、程序繁、使用难等问题。四是建立合理的物业服务收费规范和流程。发改、住建部门应制订指导物业收费的成本测算、价格评定、合理协商、纠纷调处、失信惩戒等工作规范和办法,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要参与指导物业双方签订服务合同,监督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物业费用并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三、强化协同联动,建立齐抓共管新机制
市政府要把握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把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物业管理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一是建立房地产市场精准调控新机制。实行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定期会商研判市场走向,精准预测发展趋势,制订切实可行的调控办法和措施;住建、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要实施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大数据统计、监测预警、评估分析平台,及时向市政府提供真实准确的市场信息和调控建议。二是强化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新机制。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分类处理的原则,依法妥善处理好房地产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强化政府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不动产登记“办证难”等问题。三是建立物业监管新机制。市政府要建立物业管理责任落实制度,明确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应承担的管理责任,明确各类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范围,依法指导、督促各级政府切实履行物业监管责任;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考核考评体系,形成工作合力,解决好基层物业管理工作力量薄弱、工作措施不到位、部门“执法不进小区”等问题;依法强化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和物业公司对相关运营设施查验承接、维护运营的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四是建立物业企业考核奖励和做大育强新机制。加大政府扶持奖励力度,积极开展物业企业“创先争优”“品牌建设”等活动,及时兑现政府奖励和补贴承诺;扶大助小、奖优罚劣,着力培育做大做强若干家信誉好、品质高、品牌响、有竞争力的物业企业,带动我市物业管理提档次、上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环境的向往。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