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城网讯(漯河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 辉)当前,全市环保攻坚战已挺进深水区,还有哪些“硬骨头”需要啃,哪些“险滩”需要涉?怎样保持力度不减、劲头不松、措施不软的攻坚态势?10月19日,在“铁面问责 直面整改”活动现场,当一个个犀利的问题抛出时,看看市环保局的有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如何应答。
环保攻坚咋指挥得更好
据一些基层人员反映,环保攻坚作为一项系统工作,市环保局本应全员上阵,可是部分科室和二级机构却参与较少,只是将任务层层派发,侧重派活、督导和考核。怎样才能更好地指导基层去干?
市环保局局长舒畅说,作为全市环保攻坚的牵头单位,市环保局抽调了全局骨干力量充实到市环保攻坚办,开展分析研判、综合协调、执法监管、督促检查。局班子成员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实行分包责任制,即使在星期天和节假日也值班,通过晨查、夜查、明察暗访等形式,督促各项任务、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环保执法缘何“上热下冷”
被誉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各地环保执法力度不断增强。从我市情况来看,尽管立案数、处罚决定和罚款金额也是连年递增,但还存在“上热下冷”的情况。比如2018年上半年,各县区环保立案数少、查处数少,某区上半年只立案2起,处罚仅有几千块钱。在一些县区,环保执法人员封条贴了不少,但是动真格立案查处的较少,甚至出现一些违法企业公关做得好,贴了封条照旧生产。如何破解这些问题?
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白红喜说,在现实执法过程中,由于个别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并没有完全按照法定程序,存在随意性执法的情况,封条使用和解封确实存在不规范的地方。
市环保局副局长陈德军也说,目前我市环保执法队伍还比较弱小,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个别县区对环保执法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意识不强。下一步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高悬环保执法利剑。
企业直排废气,查处为何迟迟未果?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有一家彩印公司,今年5月被市环保部门发现未安装环保治理设施生产,油漆味扑鼻,直接向大气中抽排;工作环境恶劣,无视工人身心健康。7月,该企业违法生产再次被群众举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该企业的违法生产行为什么没有得到遏止?为何这么长时间过去了,迟迟不见查处结果?
白红喜说,5月29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该项目停产整改。7月6日,市环保局按程序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该公司对处罚有异议,提交了书面听证申请。9月19 日,举行了听证会,认为当事人申辩不予处罚的理由不成立,不具备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经市环保局法制委员会集体研究,对该公司处以罚款40万元,目前该行政处罚正在执行过程中。下一步,将责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在未进行环评验收前,不得擅自进行生产。
沙石料场环评未过就偷偷生产
据了解,个别违法建设的沙石料场占用的是一般耕地和基本农田,违法生产的同时,还在办理环评手续。如在舞阳县太尉镇,郾城区裴城镇、新店镇等,个别沙石料场在办理环评期间偷偷生产,违法排污,被群众举报,被立案查处,但很快还是通过了环评手续,产生“劣币驱逐良币”效应。对待这些情况怎么办?
市环保局环评科科长郑广恩说,沙石料场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已下放到县区,在实际环评审批中,有些县区可能存在对个别项目把关不严,或者工作疏忽的情况。下一步,将严格落实环评审批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督促各县区严把环评审批关,特别是对疑似“散乱污”企业从严审批。
企业撕封条暗自生产,为何没发现
有些企业撕毁封条、暗自生产,但环境监察部门并未发现,比如我市某塑料颗粒厂环境违法问题。该企业在被贴封条后仍然偷偷生产,经市纪委监察委对该企业电费调查后才予以查实。在平时工作中,怎样才能做到早巡查、早发现、早查处,防止行政不作为或失职渎职?
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白红喜说,今年联合市纪委监察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出台《全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促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联合行动方案》,对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打击,对部分企业存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私设暗管偷排等违法行为,对污染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对夜间停运污染物处理设施、偷排偷放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限产。
乡村污水处理站咋成“晒太阳”工程
近年来我市实施的省农村污水连片治理试点项目,先后建成31座乡镇或村(社区)级污水处理站。目前,由于管网不完善、入水量不足、设备损坏、运行费用缺乏等原因全部停止运行,导致大量资金浪费,实际产生的污水不能处理。市环保局作为该项目业主,如何防止再次出现资金浪费、项目建成“晒太阳”的问题?
市环保局副调研员史一鸣说,这个问题基本属实,一方面有政策调整原因,另一方面,还有项目设计不合理、资金不到位、管网不配套、运行费用短缺等原因,导致2011年至2015年期间建的污水处理站不能发挥作用。今年经过整改,已经有9个村污水站完成维修调试,其余的于12月底前完成改造并运行。
再建此类污水处理站时,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并且加强监督,确保建成一个、生效一个,确保发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