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持续进行轻中度污染天气二级管控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14 16: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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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城网讯(漯河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 丹)昨日,记者从市环保部门获悉,我市原定于从11月8日0时启动,持续至11月13日24时的轻中度污染二级管控,根据多方实时监测和省专家组会商研判,预计本次污染过程持续到11月16日上午,且污染程度比前期预报有所增强。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经多方研究决定,自2018年11月13日12时至11月16日12时,继续在市区建成区(市区南洛高速以北、京港澳高速以西、龙江路以南、石武高铁以东区域)内实行轻中度污染天气二级管控。

  临颍县、舞阳县要结合本地实际,根据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及时调整污染天气管控级别,并报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组备案。

  管控期间,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施工扬尘管控、道路扬尘管控、工业企业管控、机动车管控、秸秆焚烧等面源污染管控,达不到要求者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并停工整改。

  同时,强化重点区域管控。市水利局周边重点管控区域:嵩山路以东、沙河以北、泰山路以西、黄河路以南区域。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周边重点管控区域:澧河以北、嵩山路以西、庐山路以东、长江路以南区域。漯河高中(文化路)周边重点管控区域:建设路以北、交通路以西、人民路以南、五一路以东区域。3515工厂周边重点管控区域:沙河以南、解放路以东、金山路以西、人民路以北区域。对重点管控区域内的所有施工工地(含特许施工的市政工程工地)柴油货车通行、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净化设施不能稳定运行的餐饮单位实施严格管控要求。

  此外,各县区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订相关管控方案,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各现场督察组要依据管控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导检查。加强信息报送,对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实行日报告制度,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

编辑:董文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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