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漯河市源汇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11号
反映情况:漯河宏远汽修喷漆房工作时,有害气体处置系统未开启运行,且未见维修养护记录。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汽修店位于湘江路与嵩山路交叉口东50米路南。10月31日,源汇区交通运输局现场检查,该汽修厂有喷漆房,喷漆房安装有废气处理设施,喷漆房设备保养记录及烤漆房维护检查记录齐全;该汽修店办理有环评备案手续,并与漯河市牛润能源有限公司签订有《废矿物油处置协议》。
处理及整改情况:源汇区交通运输局对该汽修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汽修店喷漆房进行了查封,责成其对存在环保问题进行整改。源汇区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依法对该汽修店的违法排污行为立案查处,处以2万元罚款。
二、漯河市源汇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12号
反映情况:源汇区银江路与交通路交叉口漯河碧桂园一期工程,土方开挖未按湿法作业施工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部分属实。10月30日上午,干河陈乡政府、源汇区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该工地各项抑尘措施均落实到位,施工工地周围设有围挡,围挡上安装有喷淋装置并正常开启,施工工地出入道路全部进行了硬化,出入口安装有车辆冲洗装置并有专人对出入车辆进行冲洗登记,工地内裸露黄土全部覆盖,并有雾炮机不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工地内部安排有专门清扫保洁人员对工地内部进行清洗,工地正在开挖土方,雾炮机对其进行喷雾降尘。经询问,之前该工地雾炮机摆放位置距开挖土方的位置较远、降尘效果差,工地当即进行了整改。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该工地在土方开挖中存在的问题,源汇区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要求工地负责人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工地扬尘措施落实,特别是在土方作业期间,采取更严格抑尘措施。
三、漯河市源汇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19号
反映情况:源汇区南湾明珠小区018县道西,南湾明珠小区无名小塑料厂,无环保手续,无治污设施,粉尘较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属实。该厂位于018县道东侧(干西路)南湾明珠小区大门口对面,现场检查时厂房内有2台打碎机,主要是对收集的塑钢窗户料进行打碎外卖。该厂无工商营业执照、环评等相关手续,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属“散乱污”企业。
处理及整改情况:源汇区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立即对该厂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拆除设备恢复原状;干河陈乡政府迅速行动,于10月30日上午组织人员及相关设备,清理了场院内所有机械和物料,并对违章建设的厂房进行了拆除。
四、漯河市源汇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24号
反映情况:源汇区骏鼎商砼,存在问题:1.料场未完全封闭,传送带和入料口未封闭;2.无除尘设施,地面灰尘厚,扬尘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属实。10月30日,源汇区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空冢郭镇政府组织人员现场检查,该公司已停产,厂区周围有围墙,出入道路已硬化,道路两侧安装有喷淋装置,厂区大门口安装有车辆冲洗装置,院内停放有一辆机扫车和一辆洒水车,生产车间仓顶上按照有除尘器,搅拌工段安装有布袋除尘装置,公司料场未完全封闭,部分物料露天堆放,生产的传送带和入料口未封闭,处于露天状态,厂区路面有积尘。
处理及整改情况:源汇区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立即对其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治,整治达标通过验收后方可开工生产;对该公司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以10万元罚款。
五、漯河市源汇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34号
反映情况:源汇区五一路南段漯河石磨坊面业有限公司存在问题:1.无环评手续;2.熏蒸粮食所释放的气体有剧毒;3.卸粮食有尘土;4.机器工作噪音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部分属实。该公司编制有《日处理500吨小麦生产线与面粉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环评验收;公司为单一的小麦粉加工企业,没有熏蒸工艺,并且也未发现有熏蒸迹象;公司在卸粮食工序中安装有脉冲除尘器,并配套有除尘封网,现场核查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公司11月2日委托河南康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工业企业边界噪音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该厂东、南、西、北四侧的边界噪声均符合1类区域标准,因公司与居民楼较近,虽然边界噪声达标,但仍不能满足附近居民要求。
处理及整改情况:源汇区调查工作组责成该公司在卸粮食时正常开启除尘设施,确保粉尘不外排;在生产期间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尽可能减少噪音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六、漯河市源汇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62号
反映情况:源汇区汇丰街与经一路交叉口漯河市君利塑业有限公司存在问题:生产车间无尾气收集系统。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属实。10月31日上午,干河陈乡政府、源汇区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在车间门口安装有废气处理设施,车间内没有安装废气收集装置,生产中产生的废气直接排放。
处理及整改情况:源汇区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成其立即停产整改,加装废气收集及处理装置,整改并通过验收后方可开工生产;对该公司违法排污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处以2万元罚款。目前,该公司废气收集及处理装置已安装到位,罚款已上交到位。
七、漯河市源汇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63号
反映情况:源汇区柳江路与经二路交叉口在水一方工程项目存在问题:混凝土车辆未过冲洗台,喷淋未开。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属实。10月31日,源汇区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源汇新区管委会组织人员现场检查,该工地各项抑尘措施落实到位,施工工地周围设有围挡,围挡上安装有喷淋装置,并正常开启;施工工地出入道路全部进行了硬化,出入口安装有车辆冲洗装置,并有专人对出入车辆进行冲洗登记;工地内裸露黄土全部进行了覆盖,并有雾炮机不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工地内部安排有专门的清扫保洁人员,对工地内部进行清洗,确保施工厂区干净整洁。因前期混凝土搅拌车将工地的排水管压坏,导致10月29日当日车辆冲洗和喷淋装置无法使用,该公司已于当日将排水管网修好,并正常启用喷淋装置,正常使用车辆冲洗装置。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该工地车辆出入未冲洗、喷淋未开启的违法行为,源汇区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依法立案查处,处以2万罚款。同时,责成该工地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抑尘措施,尽全力减少扬尘污染。
八、漯河市源汇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64号
反映情况:源汇区干河陈乡三里桥村村委会北100米附近无名工程项目存在问题:大面积裸露松土未覆盖;施工道路未硬化。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部分属实。10月31日,源汇区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干河陈乡政府组织人员现场检查,三里桥村村委会北100米处有裸露松土,但不属于施工工地,为紧邻河堤的一个空旷场地,该场地是干河陈乡三里桥村的河滩土地,附近施工企业外运的土方部分私自倾倒于此。
处理及整改情况:因该空旷场地有居民居住,无法对其进行封闭,源汇区已安排人员对该处的裸露黄土及道路进行了覆盖。下一步,源汇区将安排专职巡查员进行巡查,防止再出现黄土及建筑垃圾偷倒现象。
九、漯河市源汇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74号
反映情况:源汇区空冢郭镇潘庄村漯河市旺晟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大量煤炭露天存放,未按环评要求进入料棚。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属实。11月1日,空冢郭镇政府、源汇区工信局、源汇区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联合对漯河市旺晟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实地调查,该公司虽然建有料棚,但仍有部分煤炭露天堆放,与环评要求不符。
处理及整改情况:源汇区工作组立即对该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将堆放在料仓外的煤炭全部清运至料仓内,并做好料仓外清扫保洁;对该公司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以3万元罚款。
十、漯河市源汇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204号
反映情况:源汇区G107与南堤二路西北角六顺瓜子厂存在问题:1.违规存放燃煤,并燃煤炒制瓜子;2.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燃煤尾气直接排入大气;3.车间环境脏乱差,检查时未提供相关环保资料。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10月24日,干河陈乡工作人员检查中发现,该厂厂区内环境脏乱差,房间内堆放有少量散煤,库房内存放有大量生瓜子,生产厂房内有四座土制大灶台,并有炒制瓜子迹象。该厂办理有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环评手续,并且没有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属于“散乱污”企业。
处理及整改情况:源汇区于10月 24日组织人员和机械,对该厂所有设备和物料全部进行了清理,并拆除了灶台、燃煤锅炉和生产车间。
十一、漯河市源汇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214号
反映情况:源汇区问十乡望天村王志伟粮食收购站存在晒粮食噪音大、扬尘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属实。该粮食收购站位于问十乡望天村村内,工商营业执照名称为汇牧园合作社,主要从事小麦、玉米等农作物的收购业务。现场检查,该粮食收购点建有库房一座,库房内堆放有收购的大量小麦和玉米,库房外摆放有一台粮食筛选机和移动皮带输送机,没有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机械运行时,产生大量粉尘和较大噪声,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处理及整改情况:问十乡政府立即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办理相关手续,全密闭进行作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粉尘、噪音对周边环境及群众的影响;对其采取断电、查封等强制措施,确保整改期间停产到位。
十二、漯河市源汇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216号
反映情况:源汇区嵩山路斜拉桥南东侧200米存在问题:无名臭水坑长50米,宽30米,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属实。该坑东侧广弘豪庭小区建成后,排水系统被占用,加之该坑四周高中间低,导致雨水、污水无处可排;澧河堤改造绿化时,没有考虑到排水因素,未在此处建设排水系统,且河堤雨水管道排水口处于该位置,雨季排水量较大,雨水也排往此处,造成雨水积存;柳江路城市污水管网地势较高,导致污水倒灌,部分污水也倒流到此处。
处理及整改情况:源汇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领导多次亲临现场实地查看,干河陈乡政府于2018年9月委托漯河市沙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研究设计改造解决方案。目前,施工图纸已设计完毕,正在做预算报告,预算完成后进行招投标,预计2019年3月底前整治到位。
十三、漯河市源汇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242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源汇区唐江河污水处理厂对面存在问题:有一废弃河沟内大面积焚烧垃圾,多颗杨树被烧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属实。11月7日,空冢郭镇政府组织人员现场检查,唐江河污水处理厂对面沟渠内有焚烧垃圾痕迹,系人为私自点燃沟渠内秸秆和枯枝枯叶所致,检查时沟内仍有少量秸秆和枯枝、枯叶。
处理及整改情况:空冢郭镇政府立即组织乡村干部对沟渠内秸秆和枯枝、枯叶进行彻底清理;责令网格员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日常巡察,严防再出现焚烧垃圾秸秆现象。
问责情况:因空冢郭镇崔岗村未严格履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机制造成垃圾焚烧现象,空冢郭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对崔岗村进行通报批评。
十四、漯河市源汇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243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源汇区建筑工地存在问题:1、碧桂园建设项目监督员、网格员未在岗;在线检查损坏未起到监测效果;2、森林庄园建设项目“三员”公示牌不规范。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属实。该工地监督员为干河陈乡综治办主任靳幸元,网格员为干河陈乡大荆庄村支部书记万振伍,11月6日上午干河陈乡大荆庄村民到市信访大厅上访,干河陈乡综治办主任靳幸元和干河陈乡大荆庄村支部书记万振伍需去市信访大厅处理信访案件,因当天下雨,工地处于停工状态,没有安排替班人员,导致工地监管脱岗;该工地在线监测设备平时均能正常使用,11月6日,因设备故障导致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暂时无法正常使用;该工地制作有扬尘治理监管“三员”公示牌,但未按照规定放置在工地外显要位置。
处理及整改情况:干河陈乡对该工地监督员和网格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不能放松工地扬尘监管;11月6日,项目负责人立即组织人员对工地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检修,现监测设备正常运行;责成该工地将“三员”公示牌摆放在工地外显要位置。目前,问题已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经干河陈乡研究决定,对监督员干河陈乡综治办主任靳幸元和网格员干河陈乡大荆庄村支部书记万振伍全乡通报批评,并写出深刻检查。
十五、漯河市源汇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244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源汇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存在问题:1.小村铺村污水处理站处理量为100t/日,因规划问题,现已并入城镇污水管网,设备停运;2.大庙王村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量为400t/日,设备停运;3.大刘镇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量为1000t/日,设备停运。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属实。干河陈乡小村铺社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位于干河陈乡小村铺村,总投资200万元,设计污水处理量为220吨/天,于2015年建成,由于小村铺村生活污水已进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马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因此该污水处理设施现未运行;空冢郭镇大庙王社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位于空冢郭镇大庙王村,总投资180万元,设计污水处理量为300吨/天,大刘镇大刘中心社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位于大刘镇南王村,总投资440万元,设计污水处理量为1000吨/天,均于2015建成,2个污水处理设施规划目的为农村新型社区的配套设施,由于农村新型社区政策变化,国家不再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原先规划的新型农村社区未能真正投入建设,且现行管网密度不高,污水排放收集量少,达不到污水处理厂运行指标,目前,2个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
处理及整改情况:干河陈乡小村铺村的排水管网已与市政大排水管网相连,生活污水已全部进入马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暂没有启用必要;空冢郭镇大庙王中心社区和大刘镇大刘中心社区还未真正建成投运,现进水量远远达不到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标准,现无法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待社区建成投入使用后再运行。
十六、漯河市源汇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245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源汇区107源汇区尾气检测站存在问题:1.检查时除环保在岗外,交警、第三方运维均未在岗;2.站点启用时间为18年3月25日,截止目前共查处违规车辆731辆;3.检测设备损坏长达两月之久。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因G107过往重型货车自重大、车速高,在汽车尾气垂直遥感监测站拦截柴油大货车危险性大,考虑到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在雨雪等恶劣天气以及夜间危险时段不再上路进行拦截车辆。11月6日,因漯河市普降中雨,监测站只保留了部分工作人员现场值班,公安部门未到岗执勤,第三方运维公司未到场开展尾气检测业务;G107汽车尾气垂直遥感监测站为我市第一个建成投入使用,也是我市拦截超标车辆、处罚超标车辆最多的监测站,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柴油货车污染整治行动检查检测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8〕172号),截止11月6日,全省共处罚超标车辆3400余辆,仅G107汽车尾气监测站就查处731量,查处量占全省总数的21%,根据《漯河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柴油货车污染整治行动检查检测工作的通知》(漯环〔2018〕264号),截至11月9日,全市共检测发现不合格柴油货车923辆,公安部门依法处罚888辆,其中源汇区处罚731辆,占全市总数的83%;遥感检测设施设备供应及运行维护由郑州北控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自设备损坏后,多次通知郑州北控科技有限公司,但迟迟未进行修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源汇区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带队,牵头统揽站内工作,现场解决各种问题,对抽调的环保、交通、公安等工作人员科学调配、严格纪律,不分节假日轮班值守,确保汽车尾气检测中心规范顺畅运行,督促运维方郑州北控科技有限公司早日派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十七、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64号
反映情况:建材厂(清明李唯一一家建材厂)向厂外干河直排污水,造成鱼虾死亡。
调查核实情况: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人员现场调查,该厂未发现建有建材厂,仅发现一栋新建盖厂房,没有任何项目入驻,属于闲置厂房。沿废弃干河排查,未发现有任何排水口进入干河,干河清明李村段,自2018年7月份开始治理,该废弃河道被部分填埋,剩余部分一直处于干涸状态,河内无积水,更没有鱼虾。
十八、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68号
反映情况:召陵区纬一路与衡山路交叉口向东约200米路南,漯河丰润粮油实业有限公司存在问题:无证经营、非法练废机油。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该炼油厂全称为漯河彬利振润滑油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和废油通过下水管网直接排放,环境管理混乱,未经批准擅自撕毁政府部门封条违规生产。
处理及整改情况:经调查取证,漯河彬利振润滑油有限公司属于“散乱污”企业,经济技术开发区立即对其进行取缔,责令该公司清除原料、恢复原状,并将下水管道内油渣废料清除干净。同时,将撕毁政府部门封条的该厂负责人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十九、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72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漯上路金沙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物料堆积如山,未按环评要求进入料棚;地面灰尘较厚,出入车辆冲洗未使用。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该公司院内料堆已覆盖,但未建设厂棚密闭物料,车辆冲洗设备为货车专业,小车通过无法正常使用。
处理及整改情况:经济技术开发区责成该企业立即新建两座原料棚,库容共5万立方米,将未入棚的的原料全部入棚;及时组织公司员工清扫地面灰尘,洒水车按规定每小时洒水一次,保持地面长期干净;该公司立即购买了第二台冲洗设备,经安装后所有车辆均能冲洗。
二十、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97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召陵区彭卓铸机公司喷涂工序未安装VOC治理设施,废气直排。
调查核实情况:该厂已于2018年9月份被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依法取缔,但该公司取缔不彻底,现场还有油漆桶、排风扇和废弃油漆残留。
处理及整改情况:该公司已经将原有喷涂工序场地上遗留的废旧油漆桶清理完毕,同时拆除了车间内原有排风扇,对地面和墙体残留的油漆进行完全清除。
二十一、漯河市火车站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01号
反映情况:召陵区解放路南加油站西侧500米往南2公里漯河南车站散装货场存在问题:1.装卸散装煤,无任何防尘措施,扬尘大;2.每天油罐车停放,汽油味道重。
调查核实情况:漯河车站组织人员现场调查,车站散装货场有少量存煤,已用抑尘网进行苫盖,并安排专人定期浇水;货场停放油罐车为河南省普天石化有限公司西平储运分公司车辆,已通知该公司处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漯河车站将加大环境保护工作自查督查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十二、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17号
反映情况: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和衡山路交叉口东南角,丰瑞粮油院内漯河彬利振润滑油有限公司存在问题:1.企业无环保审批手续,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2.生产废水和废油通过地下水管网直排环境,环境管理混乱;3.未经批准擅自撕毁政府部门查封封条违规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该炼油厂全称为漯河彬利振润滑油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和废油通过下水管网直接排放,环境管理混乱,未经批准擅自撕毁政府部门封条违规生产。
处理及整改情况:经调查取证,漯河彬利振润滑油有限公司属于“散乱污”企业,经济技术开发区立即对其进行取缔,责令该公司清除原料、恢复原状,并将下水管道内油渣废料清除干净。同时,将撕毁政府部门封条的该厂负责人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十三、漯河市召陵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50号
反映情况:召陵区双汇集团总部附近漯河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问题: 1.斜管沉淀池正在维修;2.总排口有大量泡沫。
调查核实情况: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召陵区人民东路100号,法定代表人马相杰,经营肉制品加工、冷藏、销售,蛋制品的加工、销售,水产制品的加工、冷藏、销售等,该公司办理有环评手续。关于污水处理站斜管沉淀池正在维修,经查,属实,根据双汇集团生产安排,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计划对气浮池、斜管沉淀池等设施进行检修,在设施检修前,已分别向召陵区环保局、市环保局递交了设施检修申请备案,10月29日上午,该公司在对斜管沉淀池检修前,将池内污水通过排泥管排入污泥储池,而后回流到污水处理站进口再次处理,10月29日9时50分许,该公司正在检修2#斜管沉淀池,且检修已临近尾声。关于总排口有大量泡沫,经查,属实,10月29日,因该公司检修设施,污水处理水量减少,好氧池曝气量较大,导致斜管沉淀池水面有泡沫,部分泡沫流入消毒池内,该公司立刻进行污水处理站排水,并安排人员对消毒池泡沫进行清理。11月5日,环境执法人员到达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后,现场检查了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并调阅了该公司10月29日和11月5日出水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监测数据超标现象;10月29日,该公司污水总排口处取样监测报告单(NO:JD20181013):COD85mg/L,氨氮16.4mg/L,总磷0.38mg/L,SS31mg/L,均未超过该公司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处理及整改情况:近三年来,市环保局、召陵区环保局在对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污水处理站均正常运行,未发现有废水超标排放现象。下一步,市环保局、召陵区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的现场检查力度,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方式,确保该公司不出现环境问题。
二十四、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51号
反映情况:召陵区双汇第一工业园东北角双汇生猪屠宰场存在问题:生猪屠宰场未进行完全封闭;无除臭设备,臭气熏天。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双汇第一工业园屠宰场生产车间为密闭环境,饲养圈舍有顶棚、围场,但密闭不严;现场检查时该屠宰场确实存在异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双汇第一工业园屠宰场生产车间为密闭环境,饲养圈舍有顶棚、围场,但密闭不严,生猪屠宰场已向双汇集团提出申请,对圈舍进行改造;双汇屠宰场对饲养废水沉淀池和生产车间废水沉淀池进行密闭,同时根据该公司《股份屠宰厂猪圈清理管理规范》,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冲洗和消毒。
二十五、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60号
反映情况: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办公楼对面昌建一号西院建设项目存在问题:网络员由施工单位项目副经理兼任,不符合相关规定;渣土车覆盖不严。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昌建公园壹号院西院建设项目网格员由施工单位项目副经理兼任,不符合规定要求,场内渣土车覆盖不严,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经济技术开发区责成该工地立即停工整改。目前,昌建公园壹号院西院建设项目网格员已更换为林辉峰,项目渣土车已全部按要求覆盖严实。
二十六、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61号
反映情况: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办公楼对面昌建一号西院建设项目存在问题:场区分道路施工道路未硬化,绝大部分裸露土面未覆盖。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昌建公园壹号院西院建设项目场内部分道路施工未硬化,绝大部分裸露土面未覆盖,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经济技术开发区责成该项目立即停工整改,目前,昌建公园壹号院西院建设项目场内道路已硬化,现场裸露土方及地面已覆盖完全。
二十七、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249号
反映情况: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江路新里程小区南门附近5家餐饮单位存在问题:油烟净化器装置长期未清洗,管道有漏油现象,当地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5家餐饮单位分为山里人大盆骨、潘记炒鸡店、广娟胡辣汤、淮南牛肉汤、老狼大盘鸡,其中,山里人大盆骨、潘记炒鸡店、广娟胡辣汤3家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装置长期未清洗,管道有漏油现场,另外2家餐饮单位淮南牛肉汤、老狼大盘鸡,已停业转让一月有余。
处理及整改情况:山里人大盆骨、潘记炒鸡店、广娟胡辣汤3三家餐饮单位已全部按要求,于11月10日17时前整改完毕。
漯河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