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全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通报
按照省、市环保攻坚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要求,市扬尘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督导考核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对各县区扬尘污染治理进行了督导考核,现将我市10月份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通报如下:
一、扬尘治理完成情况
(一)各区扬尘污染治理项目数量及分布
10月份,市扬尘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对全市271个项目工地进行调研、梳理、汇总,发现合格项目工地231个、不合格项目工地40个。其中,不合格项目工地,郾城区2个、源汇区9个、召陵区2个、经济技术开发区8个、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 个、西城区3个、临颍县3个、舞阳县7个、沙北市政工程4个、沙南市政工程1个。全市下发整改通知20个,其中源汇区9个、召陵区1个、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个、西城区3个、舞阳县5个。全市下发行政处罚6起,其中源汇区1起、西城区2起、临颍县3起。全市行政处罚31万元,其中源汇区3万元、西城区13万元、临颍县15万元。
(二)日常工作完成情况
10月份以来,市扬尘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督办通知12期、督查通报3期、工作简报5期、执法建议书6份,办结省信访督查转办件3起,共计9个项目。按时、按要求完成省级、市级日上报数据5份、周上报数据4份、月上报1份。完成“四个一批”汇报4份。召开全市扬尘治理工作推进会3次,每周一下午按时召开全市扬尘污染治理攻坚工作例会,部署每周扬尘污染治理工作。10月份以来,市扬尘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出台了《漯河市扬尘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2018年秋冬百日攻坚扬尘治理工作方案》《漯河市扬尘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漯河市扬尘污染治理“两通报、两同步、一纳入”工作督导办法》《扬尘治理夜间巡查机制》《扬尘治理项目督导机制》《扬尘治理项目达标通报机制》及《市委环保攻坚领域专项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修改了《扬尘治理工作“八个百分之百”》。
二、各区扬尘治理工作存在问题
(一)县区工作开展不平衡
各县区之间思想认识不一致,造成县区之间存在扬尘污染治理任务推进不平衡、治理成效有较大差距等问题。部分县区对施工现场的网格员、监督员以及报送数据信息联络人员配置缺乏统筹考虑和安排,缺乏岗前培训和奖惩措施,造成施工现场“三员”(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不到岗、不履职现象时有发生,数据不能按时报送等,直接影响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从督查情况来看,西城区扬尘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郾城区扬尘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尘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对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不重视,督查不到位,落实力度不够,效果不好,项目工地存在严重扬尘污染问题,如西城区S241和水系项目存在大面积黄土裸露覆盖不到位、雾炮位置不合理、车辆冲洗设备安装不到位、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更新不及时、施工道路未硬化等问题,被省环保暗访督查组通报。郾城区邙山路锦绣江南项目施工工地屡督不改,长期存在大面积黄土裸露不覆盖、施工工地道路不硬化、不进行湿法作业等违规施工问题,“八个百分之百”长期不达标,造成所在区域扬尘污染严重。
(二)人员、车辆配置较少
随着中央、省、市环保治理工作的逐步深入,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任务量也在不断增加,而目前我市各县区扬尘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面临人员配置偏少,一人多岗多职,没有专职工作人员,抽调人员没有完全脱岗工作,“5+2、白加黑”频繁化、经常化等实际困难,同时缺少执法车辆和专项办公费,部分监管人员存在疲惫懈怠情绪,工作任务执行标准不高,直接影响了扬尘污染治理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影响了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成效。
(三)联动工作不到位
我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后,扬尘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下放到区。各县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两张皮”现象,没有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联动格局。同时,各县区也没有按照市“创文”办对建筑工地“创文”标准要求落实,“创文”工作标准不高,施工工地公益广告宣传力度还不大,各区图文并茂的公益广告宣传较少。
三、各区考核排名情况
按照《漯河市扬尘治理网格化管理评分细则》规定,市扬尘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对各区在建项目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打分,现将综合得分排名公布如下:第一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第二名:召陵区;第三名:源汇区;第四名:西城区;第五名:郾城区;第六名:经济技术开发区。
希望各县区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下真功夫,切实提高整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紧抓当前冬季扬尘污染治理重点工作,采取强硬措施,切实将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落实到位,推动我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漯河市扬尘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