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在宁洛高速漯河段,一越野车与一大货车发生车祸,万幸的是车上的人员没有受伤。
从越野车上的行车记录仪上显示,当天下午14点22分左右,在宁洛高速漯河段,一辆大货车在前方行驶道行驶。该越野车紧随其后在超车道上行驶,因超车道前面有车,在越野车与大货车越来越近时,该大货车突然向超车道变道。当大货车正并到超车道时发生碰撞,货车未停,但行车记录仪抓拍住了货车的车牌号。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南洛高速大队接到报警后,民警通过公安内网查到了该车的信息与货车司机取得了联系。据货车司机讲,他就不知道“剐蹭”到了越野车。当民警让其看过行车记录仪视频后,自己感到后怕。连说真是万幸没有人员受伤,自愿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
高速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上,车流量在,车速快,小型车辆的最高速限定为每小时120公里,即使是货车,也可以以每小时80公里的速度通行。在这样的速度下,近距离跟住前车,一旦前方的车辆遭遇突发情况,后车司机很难来得及作出反应和正确应对。不要跟着大货车走,跟着大货车走一定要保持安全的距离。因为大货车挡住后方车辆行车的视线,造成对前方的路况观察不够;高速行车要与前车后车保持必要的间距内“变道”,合适的间距是防止有的车辆随意“变道”而设置的安全距离,间距不足是造成“追尾”或“剐蹭”最主要的原因,有的车辆超车过后马上就“变道”回来,或是“变道”让车后马上又“变道”在超车道内行驶,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货车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变道将加大安全风险,易导致追尾碰撞事故。货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应严格按道行驶,切忌抢道行驶,变更车道时要观察后方情况,打开转向灯以提醒后方车辆。
王秀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