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机动车在人行横道 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曝光的公告
为配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我支队将在市区 有信号灯的全部路口和没有信号灯的27个路口对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和曝光。有信号灯的路口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启用,无信号灯新安装电子警察的路口于2018年11月26 日起陆续启用。
特此公告
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18年11月19日
以下27个路口新安装电子警察设备:
海河路华山美食城门口
海河路郾城区政府门口
辽河路华山农贸市场门口
辽河路沟张菜市场门口
海河路与巴山路交叉口
龙塔路与祁山路交叉口
辽河路许慎市场门口
辽河路与巴山路交叉口
海河路郾城区委员会门口
黄山路西中级人民法院门口
黄河路与祁山路交叉口
黄河路华山美食城门口
黄河路与天山路交叉口
淮河路与黄山路交叉口
辽河路与和平路交叉口
纬二路与太行山路交叉口
牡丹江路与祁山路交叉口
海河路四高东校区门口
海河路四高西校区门口
海河路郾城实验中学门口
辽河路辽河花园北门口
淞江路漯河五高北校区门口
辽河路丹尼斯西200米
岷江路与太行山路交叉口北200米
崂山路西200米辽河路小学门口
淞江路与祁山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口
祁山路向北郾城实验小学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