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环保攻坚出重拳 2个县区被通报 2家企业被责令停产 3个项目施工工地被顶格处罚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21 10: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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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城网讯(漯河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艳彬)当前,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迫,形势严峻。11月20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保障我市环境质量,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舞阳县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2家企业停产,对3个项目施工工地给予顶格处罚。

  根据近日省环保厅下发的《关于郑州、平顶山、新乡、漯河市个别省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受干扰调查处理有关情况的通报》,舞阳县司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明李空气监测站点因人为干扰,被直接取消县(区)省控站点当月排名资格。11月15日,省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我市严格按规定路线、规定方式喷洒,杜绝因不规范喷洒而干扰或影响站点,确保站点正常运行,不受干扰。经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舞阳县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报批评,对其10月份全市环境质量指标不再考核,直接并列倒数第一。

  11月15日,省污染防治攻坚办暗查组在我市暗访时发现,舞阳九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临颍县四角建材有限公司未落实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错峰生产企业必须于11月15日0时前停产到位”的要求,继续违规生产,生产用电未断掉,给我市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经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舞阳县政府、临颍县政府错峰生产工作给予通报批评。责成舞阳县政府、临颍县政府对两家公司立即采取停产措施,断掉生产用电,并对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问责。环保部门依法依规给予顶格处罚。延长两家公司错峰生产时间1个月(错峰停产至2019年4月15日)。

  11月14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达《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类施工工地停止室外作业和拆迁作业,并做好未清运渣土和拆迁建设垃圾的苫盖、洒水保湿工作,对达不到“8个100%”扬尘防治措施要求、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的各类施工工地,一律严厉查处,停工整改。然而,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市扬尘办在暗访督查中发现,郾城区邙山路北段锦绣江南项目、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南统一企业有限公司二期方便面生产项目、源汇区东方今典项目3处施工工地没有按要求停止室外作业。经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郾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源汇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给予通报批评。责成市城管局对锦绣江南项目、河南统一企业有限公司二期方便面生产项目、东方今典项目3家施工单位依法依规给予顶格处罚。如再次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或未严格落实扬尘防治“8个100%”措施要求的,将按照我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停工整改至2019年3月15日。

编辑:董文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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