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漯河市舞阳县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24号
反映情况:舞阳县无名石料厂(舞阳县S330漯舞路辛安镇中心幼儿园对面)存在的问题:大量物料露天堆放。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辛安镇中心幼儿园对面没有石料厂,是辛安镇工商所。舞阳县调查人员在幼儿园周边详细排查,发现在辛安镇中心幼儿园西侧有一空院物料场。该空院物料场是原辛安镇火车站物料堆放场,多年闲置未用,辛安镇双楼张村张永强等人租用管理,未在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利用该闲置场所转用沙子、碎石等物料,在清运过程中,未采取边清运边覆盖措施,致使厂内物料未覆盖。
处理及整改情况:舞阳县辛安镇立即对该料场下达取缔通知书,责令张永强于10月30日前清除厂内所有物料,拆除设备,停止生产经营。目前,该料场未覆盖的料堆已覆盖到位。由于该场料是多人合作经营,之前由于债务经济纠纷停滞运营,已弄清权属的堆料于11月底前彻底清理完毕,有债务经济纠纷的部分全部采取覆盖措施,尽快弄清权属予以清理。
问责情况:鉴于区域“一长三员”网格长张留甫同志监管不力,为严肃工作纪律,辛安镇党委给予张留甫全镇通报批评。
二、漯河市舞阳县
受理编号:〔2018〕督察瀑河市36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舞阳县吴城镇S330省道无名收粮点存在的问题:粮食装卸无防护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10月25日,该收购点因大量收购粮食,粮仓贮存过大,装卸机械无法在仓内作业,该收购部在仓外进行粮食装卸,产生大量扬尘。
处理及整改情况:10月26日,舞阳县吴城镇对该粮食收购点下发《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该粮食收购点露天堆放粮食已清运完毕,负责人保证今后不再露天作业。
三、漯河市舞阳县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37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舞阳县南环路无名废品收购站存在的问题:生产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桶随意堆放。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的无名废品收购站位于舞阳县舞泉镇高庄村南部(南环路北侧),成立于2012年,占地约1.2亩,经营者为高庄村村民焦桂仙,主要经营范围为生活性废品收购(危险性物品除外),四周设有围栏,站内废品堆放杂乱无序,乱摆乱放,环境较差,院内有涂料桶7个,不属于危险废物范畴。
处理及整改情况:10月26日,舞阳县商务局、舞泉镇联合行动,对该废品收购站负责人下发《责令立即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清理物品、完成出库,关闭废品收购站。
四、漯河市舞阳县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38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舞阳县金大地化工西厂外有大量废料、废渣,无防护设施,随意倾倒、堆存。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堆料场所在地为舞泉镇高庄村村民魏秀峰租用的村内闲置土地,用于存放物料,物料为黄沙和黑砂石,系魏秀峰儿子魏永军用于修建房屋和填整土地。2018年10月下旬,舞泉镇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高庄村村民魏秀峰未在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大量废料、废渣随意堆存在金大地西厂区外南环路南侧,舞泉镇立即对其下发了取缔通知书,责令魏秀峰于10月29日前清除场地内所有废料、废渣,停止生产经营。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该堆料场已取缔。
五、漯河市舞阳县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40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舞阳县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问题:1.新厂区道路施工区域积灰扬尘严重;2.生产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道路扬尘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5万吨合成氨建设项目于2018年9月中旬主体完工,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舞阳县住建委组织人员实地察看,新厂区道路未清扫干净,有积尘及生产生活垃圾。
处理及整改情况:10 月26日,舞阳县住建委副主任刘占奎带领扬尘办工作人员现场督办,对该企业现场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清理施工区内道路积尘、生产生活垃圾,并安排专人每天及时清理道路积尘、生产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八个百分百”标准进行施工。10月27日,该项目已将施工区内道路积尘清扫干净,生产生活垃圾清理完毕。
六、漯河市舞阳县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41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舞阳县中盐舞阳盐化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1.建筑生活垃圾无序堆存;2.物料管理不善,粉尘弥漫飘散。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中盐舞阳盐化有限公司是中国盐业总公司控股的二级企业,位于漯河市舞阳县深圳路南段,主要产品为食用盐和工业用盐,目前正在运行的60万吨/年真空制盐项目是在淘汰原有20万吨/年真空制盐装置的基础上易地技改扩建的,该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发改产业〔2010〕2598号),2008年11月,由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公司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11月18日,河南省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批复(豫环审〔2008〕273号);2015年10月15日,市环保局下发了同意该项目试生产的通知(漯环评试〔2015〕37号);2016年3月,市环境监测中心出具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漯环监验字〔2016〕第016号);2016年7月28日,市环保局出具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批复(漯环监验〔2016〕22号)。
处理及整改情况:10月29日,对该公司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已将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并对地面进行覆盖;散盐库内存放于边缘的散盐已加盖篷布,并临时在散盐库未封闭区域加装防尘网。下一步,舞阳县环保局将加大对该公司明察暗访力度,确保该公司厂区环境整洁有序。
七、漯河市舞阳县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42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舞阳县舞阳中等技术学校对面存在的问题:S330省道边(无名沙石收售点)大量沙堆无防护措施,在路边无序堆存。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沙石收售点原为一片荒沟,今年3月份谷福平把该荒沟垫平,10月初,吴城镇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谷福平在该场所有堆放沙子现象,谷福平称自己建房使用、临时堆放,工作人员要求其在使用完毕前对沙堆进行覆盖。10月中旬,吴城镇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场有经营情况,且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工作人员立即对其下达取缔通知书,要求10月底前取缔到位。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已清运完毕、停业取缔。
八、漯河市舞阳县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43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舞阳县华裕水泥有限公司旁(永固砖厂)存在的问题:料堆未覆盖,路面集尘较厚,造成粉尘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舞阳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舞泉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经实地察看、走访群众,发现华裕水泥有限公司旁的永固砖厂长期停工,厂区大门紧闭,该厂建设用地属于平顶山市舞钢市枣林乡马庄行政村。
九、漯河市舞阳县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74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舞阳县滨河公园附近舞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存在问题:1、该生活垃圾处理场于2007年经原河南省环保局审批,长期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2、该生活垃圾处理场未按照环评要求安装甲烷气体监测自动点火装置和报警器;3、厂区内绿化硬化不到位;4、该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调节池设计储存量5000立方米,现储存量3000多立方米,存在环境隐患;5、该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老旧,正在更换,目前使用临时处理设施处理污水。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关于“舞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于2007年经原河南省环保局审批,长期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的问题。2007年该工程建成后向河南省环保厅申请竣工验收,省环保厅以距离该工程500米内的竹园扬村和贾湾村部分村民未按环评要求搬迁为原因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为了正常处理垃圾,又不影响环境,舞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按省环保厅要求边整改边处理垃圾,保证居民正常生活需要;舞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于2016年出具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报告中指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目前项目已采取的废水、废气、噪声防治措施可行,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备案文号:漯环〔2016〕273号)。关于“舞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未按环评要求安装甲烷气体检测自动点火装置和报警器”的问题。经查,属实。舞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由于资金问题,没有安装甲烷气体检测自动点火装置和报警器,只是及时接高安装导气石笼和更新加固维修防飞散设施等。关于“舞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区绿化硬化不到位”的问题。经查,属实。现场核查,厂区主干道路已硬化,但出口库区洗车地面未硬化,厂区大部分面积已绿化,主干道两旁绿化树木老化,刚刚覆盖后的垃圾堆体未采取绿化措施。关于“舞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调节池设计储存量5000立方米,现储存量3000多立方米,存在环境隐患”的问题。经查,属实。由于渗滤液叠膜老化,生活垃圾处理场在前几个月向县政府申请更换资金的同时,临时上马了一套卷式叠膜,处理能力不强、出水量小,造成了渗滤液积存,目前已更换了垃圾渗滤液叠膜,正在处理积存渗滤液。关于“舞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老旧,正在更换,目前使用临时处理设施处理污水”的问题。由于舞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已经老化,向县政府申请更换资金后,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于10月9日更换。检查时,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已更换为新设施,不存在设施老旧、使用临时处理设施处理污水情况。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舞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按照环评要求积极联系甲烷气体检测自动点火装置和报警器生产厂家,目前已安装完毕,投入使用;组织人员对出口库区洗车地面进行硬化,重新建造洗车区域;更换厂区主干道老化、生病树木,重新栽植石楠、红枫等绿化树木,对南部垃圾堆体混撒四季青、格桑花等草籽进行绿化覆盖;对于积存在渗滤液池的渗滤液,垃圾处理场工作人员编成两班,充分利用新设备24小时不间断进行处理,确保在一个月内将调节池渗滤液降至安全环保水位,消除环保隐患。
问责情况:针对舞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负责人孟利民同志工作重视不够,在住建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十、漯河市舞阳县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99号
反映情况:舞阳县太尉镇关寨村西北角建筑模板厂存在问题:烧煤、边角料排放有害气体,影响周边村民的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企业成立于2014年7月,前身为王三子木业模板加工厂,2018年3月更名为鹏盛木业有限公司,位于关寨村西北角,企业法人王二伟,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经营范围为加工建筑模板,该企业周边群众居住稀少,交通便利。按照舞阳县环保局及太尉镇党委、政府要求,该企业于2017年9月完成气代煤转换,投资30万元购买了太康县银宇锅炉制造有限公司制造的型号为WNS0.7-1.0-Y(Q)10吨燃气锅炉设备一套,这种燃气锅炉不能燃烧除燃气外的任何燃料,太尉镇政府组织人员多次突击检查该建筑模板厂生产情况,未发现使用烧煤、烧边角料的现象。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以每吨 260元的价格出售给太尉镇东王村王锋。
处理及整改情况:舞阳县责成太尉镇党委、政府对企业加强监管,并要求太尉镇举一反三,对辖区内的全部企业逐一排查燃煤锅炉使用情况,严防燃煤锅炉死灰复燃。
十一、漯河市舞阳县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58号
反映情况:舞阳县北舞渡镇S241鹿庄村路牌西侧路南边沟存在垃圾树叶焚烧情况,形成50米长、3米宽的过火带。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进入秋季以后杨树落叶集中存于沟内,因S241车流、人流量大,意外造成S241路南沟内树叶引起焚烧,镇村干部巡逻时发现并及时组织人员将火扑灭。
处理及整改情况:10月31日,北舞渡镇政府对造成垃圾树叶焚烧的鹿庄村进行询问,责令其进一步整改,消除对环境的影响;镇政府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会、宣传车不间断宣传,巡逻、值班人员坚守岗位,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问责情况:舞阳县北舞渡镇政府下发《关于对鹿庄村王光辉履行“一长三员”责任不力的通报》(北文〔2018〕76号),对鹿庄村环保监管网络“一长三员”网格长王光辉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责任不力,给予全镇通报批评。
十二、漯河市舞阳县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90号
反映情况:舞阳县兴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储料车间未封闭,部分骨料在外堆放,未覆盖;车辆冲洗台未使用;进料口无收尘措施;场区内安装一套加油机,未报备审批。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今年以来,该企业投入100余万元,于8月开始搭建东西长60米、南北宽40米的钢架结构储料车间,并于9月基本建成,北边尚未按要求封闭。同时,厂区内还存在部分骨料露天堆放、进料口无收尘措施、场区出入口车辆冲洗设备自动感应器损坏未及时更换、私自安装加油机等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露天堆放的砂石料已全部运到储料车间,场区出入口自动冲洗感应器已更换、正常运行,进料口喷淋设施已安装完毕,安装的加油机已于11月2日拆除完毕,储料车间北边封闭已完成。
漯河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