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至月底 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来源:漯河晚报 发布时间:2020-12-04 09:08:11

漯河名城网原创稿件以及标注来源为《漯河日报》、《漯河晚报》的所有稿件,其版权均归漯河日报社所有,未经漯河日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如需授权,请致电:0395-5616809。

  名城网讯(记者 熊勇力)12月3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12月4日0:00至12月31日24:00,我市在主城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双号限行期间,市区城市公交车辆免费乘坐。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省污染防治攻坚办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在主城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限行区域:南环路以北、中山路以西、龙江路以南、107国道以东(不含上述道路)区域内的城市道路。

  限行规定: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1、3、5、7、9)的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2、4、6、8、0)的在双日上路行驶。

  同时,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含巡游出租车和在我市交通部门备案的网约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道路养护等车辆;

  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

  其他因工作、生产、生活需要,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车辆。

  单双号限行期间提倡绿色出行,市区城市公交车辆免费乘坐,广大市民要文明乘车。违反本通知之规定上路行驶或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的机动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子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予以处罚和曝光。

责任编辑:李林润
相关文章
  • 漯河:督查通报!

    2020-12-04 09:08:11

  • 督查通报!

    2020-12-04 09:08:11

  • 漯河被省里通报表扬!

    2020-12-04 09:08:11

  • 通报!漯河7家单位被严厉批评!

    2020-12-04 09: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