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21日消息(记者陈锐海)据生态环境部消息,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于10月22日至11月2日开展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巡查,重点对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36个城市以及上次督查时发现的进展缓慢的一些城市进行专项巡查。记者了解到,这也是继今年5月至7月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排查整改后的“回头看”。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印发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提出,“到2018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
据了解,为更好地实现目标,本次专项巡查共分15个组,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整改,按照“拉条挂账,逐个销号”的要求,逐河巡查。核查内容包括3个方面:一是查交办地方及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二是查已完成整治黑臭水体具体措施情况;三是查黑臭水体整治整体推进带动情况。
在此次专项巡查中,生态环境部将运用遥感等“天眼”监控手段、地面巡测及探索试用无人机和水下探测仪对重点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和水下非法排污口进行监控。
此外,专项巡查要求各地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黑臭现象反弹。凡是出现黑臭现象反弹,群众有意见的,经核实重新列入黑臭水体清单,继续督促整治。对核查或群众举报新发现的黑臭水体,也将及时纳入国家清单。专项核查期间,核查组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如果地方此前未上报,均按瞒报处理。
据生态环境部介绍,下一步将继续紧盯36个重点城市,每月都会对进展滞后的城市开展检查。
巡查结束后,将对问题突出、治理滞后的地方,两部门将约谈相关人民政府;对问题特别突出、治理任务严重滞后的城市,将派驻工作组,确保今年36个重点城市达到“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