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我省就利用河南省信用信息平台联合奖惩系统开展信用联合奖惩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已建成审批系统的部门积极与省信用中心对接,于8月底前完成系统之间融合对接,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实现对当事人信用信息做到“逢批必查”“逢办必查”。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签署印发了40个联合奖惩备忘录,要求对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税收、电力等行业领域守信者实施联合激励,以后还会联合签署印发其他行业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通知要求,依据奖惩措施清单,各部门组织各处(室、局)、所属单位利用省信用信息平台联合奖惩系统,在开展行政管理工作时,对国家、省有关部门联合签署印发的备忘录明确的联合奖惩对象实施奖惩。
按照要求,实施奖惩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在线查询。二是系统对接。将联合奖惩系统(服务接口)与本部门业务系统融合对接,嵌入“线上”办事流程,对奖惩对象自动提醒警示,实现自动检索、触发、实施、反馈等全流程联合奖惩。已建成审批系统的部门积极与省信用中心对接,于8月底前完成系统之间融合对接,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实现对当事人信用信息做到“逢批必查”“逢办必查”。(记者 覃岩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