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该委下发了《关于我省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单一制电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省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单一制电价平均降低6.24分/千瓦时。
据介绍,这已经是今年我省第三次降低当地一般工商业电价。根据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工作部署,我省以降低销售电价、清退费为重点,先后于今年4月、5月采取多项措施,随着此次降电价措施的出台,我省今年累计下调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7.32分/千瓦时,测算年可减少一般工商企业及其他用户电费支出33亿多元,完成了国家要求的平均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10%的目标任务。
此次电价调整平均降低我省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单一制电价6.24分/千瓦时: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下降6.49分/千瓦时,1~10千伏下降6.15分/千瓦时,35~110千伏下降5.82分/千瓦时。简单来说,越是“小本经营”的个体工商业,享受到的电价优惠越明显。
根据《通知》,该电价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也就是说,已经收取7月份电费的用户,由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按照7月份实际抄见天数折算差额电费来追溯执行或下月抵扣。(记者栾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