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失业保险打出惠企惠民政策“组合拳”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8-09-11 09: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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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郑州9月11日电(游黎)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陆续印发通知,对失业保险金、稳岗技能补贴及使用失业保险金支持脱贫攻坚做出新的规定,进一步便民惠民,稳定全省就业,助推全省脱贫攻坚。

  第12次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每人每月同比增加104元。

  出台调整河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调整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此前的每人每月1376元、1256元、1136元分别调整为每人每月1520元、1360元、1200元,平均每人每月同比增加104元,平均增长8.3%,切实提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共享河南省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成果。

  简化稳岗补贴申领手续,最大程度便民利民。

  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与河南省财政厅联合出台河南省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简化企业申领稳岗补贴手续,将企业原来申报稳岗补贴需要提供的稳岗措施方案、稳岗职工名单及为稳岗职工缴纳的社保费、生活费、培训费明细等5项资料内容进行简化压缩,改由申请单位按规定填报一份《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即可申领享受。

  将企业职工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等级、标准简化为三个档次,执行高标准发放,即: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通过简化程序、提高补贴标准,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方便企业和个人办理,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提高贫困县失业保险金标准和稳岗补贴标准,加大对贫困县支持力度。

  为落实国家及河南省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与省财政厅联合出台河南省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起,河南省贫困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高出其他各地10个百分点。将稳岗补贴标准提高到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高出其他各地10个百分点以上。   放宽贫困县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将申领条件中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月份,由36个月放宽到12个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可以享受稳岗补贴政策和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充分发挥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的作用,确保贫困县失业保险基金运行平稳,确保各项待遇落实,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完)

编辑:陈金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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