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0月起,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将压缩至4.5天(指工作日,下同)以内,其中,工商登记办理时间将不超过2.5天,公章刻制时间不超过1天,申领发票时间不超过1天。
9月28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落实《意见》要求,工商系统提出四条具体措施进一步压缩工商登记办理时间。其中,明确界定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时间,要求对于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工商部门应当场办结;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应通过业务系统出具《受理通知书》,并于出具之日后两天内为企业办好营业执照;同时强化一次性告知制度,需要申请人修改或补充提交相关材料的,工商部门应及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逐条、详细、清晰列明要求。
此外,根据《意见》,我省将持续优化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将各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实现申请人办事“一次提交、同步办理、限时办结”,让企业开办“一次办妥”。同时,申请人信息采集过之后,工商部门将工商登记数据通过我省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公安、税务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互通互认。
《意见》还明确要求,实现新办企业一天内能领到发票。对已在工商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税务部门应简化手续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同时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将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1天以内;推动税务部门发票申领窗口进驻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并统一办理业务。(记者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