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进行了规范。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不得盲目扩大招生规模;严禁违反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擅自调整计划。
高校当年公布招生的专业,必须是已批准或备案的专业。严禁将专业方向设置为教育部颁布的现行专业目录中的另一专业名称,严禁将非艺术类、非体育类专业或非艺术类、非体育类专业设置方向后作为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类型专业进行招生。严禁各高校擅自更改已经公布的录取规则,无计划录取或超出计划录取考生,调整招生计划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和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要严格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审核管理,认真审查各种特殊类型招生的学校资格、考生资格、录取标准、录取考生名单及专业。未经批准,高校不得擅自开展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不得擅自扩大规定的特殊类型考试招生项目范围。严禁不具有中外合作办学资格的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严禁不经批准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记者 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