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处置闲置土地有了“新药方”

来源:河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8-10-12 11: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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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面是大量土地闲置,冷落多年无人问津;另一方面,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紧缺,一些地方政府为确保项目落地四处购买指标。土地供应出现令人看不懂的矛盾和悖论。   近日,我省推出建设用地“增存四挂钩”政策,为处置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开出“新药方”。“增存四挂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新药方”能否根治闲置土地“顽疾”?10月11日,记者对此采访了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

  “老顽疾”:闲置土地屡治屡增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解决土地粗放利用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从2012年至2017年年底,全省累计处置批而未供土地92.27万亩、闲置土地27.12万亩。但是,闲置土地屡治屡增,居高不下。截至2017年年底,全省闲置土地21.28万亩,数字依然非常庞大。

  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副处长陈玉献分析,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处置闲置土地成本高、开发新地块成本低,有些地方政府对闲置土地处置积极性不高。已经供应的土地出现闲置,或者是因为政府调整规划,或者是因为企业无力开发。有的土地闲置10多年,盘活解决的难度很大。单靠过去的政策和做法,已经无法治好闲置土地“顽疾”。

  “新药方”:“增存四挂钩”

  今年,自然资源部出台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剑指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国家要求我省,今年对2015年之前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闲置土地处置率均应超过15%。

  我省结合省情,细化创新,推出建设用地“增存四挂钩”政策。未来,全省在下达分解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时,将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情况作为考核指标,与土地利用计划、城镇工矿规模指标分配调整、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和开发区升级(扩区)等四个方面挂钩。

  根据这一政策,今年未按时完成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的市、县,将暂停受理除省以上重点工程、重大民生项目和脱贫攻坚项目以外的新增建设用地申请,同时还会被倒扣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城镇工矿规模指标调整及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建设也会受到较大影响。按时完成处置任务的市、县,将获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陈玉献说,“新药方”能否根治闲置土地“顽疾”,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观察。但是,这一新药方将倒逼地方政府加大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遏制粗放利用土地乱象。

  “组合拳”:一地一策

  实施“增存四挂钩”政策的同时,我省打出“组合拳”,对复杂问题实行一地一策。

  对土地批而未供的,通过失效、撤回、核减等方式清理失效或无用的用地批准文件,既降低了批而未供总量,又能激活用地指标和已上缴的各种税费。对闲置工业用地,鼓励通过依法转让、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用于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可享受用地政策的各种优惠,进一步降低闲置土地处置难度。

  河南农业大学教授陈伟强认为,“增存四挂钩”以闲置土地处理率确定新增用地规模,将激发地方政府处置闲置土地的内生动力,推动城市发展转向以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主的新路径。

编辑:陈金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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