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启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想当人民陪审员吗?赶快报名吧。10月24日,记者从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首次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已全面启动,首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将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
人民陪审员被誉为“不穿法袍的法官”。今年4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对人民陪审员制度作出重大改革,明确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以前的基层人民法院牵头负责变为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人大常委会任命、法院使用的人民陪审员选用分离工作机制,确保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根据规定,县(市、区)人民法院应该按照不低于本院法官数的三倍确定人民陪审员人数。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力。人民陪审员参加三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对法律适用,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人民陪审员的选任采取随机抽选、组织推荐、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有关选任条件、选任程序、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等事宜,详见今日《河南日报》11版。(记者孙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