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记者从河南省结核病按病种付费工作启动会上获悉,河南省对肺结核门诊治疗和住院治疗实施按病种付费,并纳入河南省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一个参保年度内,肺结核病患者门诊最高可报5000元,住院最高可报4万元。对肺结核门诊治疗实施按病种付费在全国尚属首次。
据了解,按照临床路径开展门诊或住院治疗的肺结核,包括初治肺结核、复治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单耐药肺结核、多耐药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共6个病种都被纳入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实行按病种付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不设起付标准,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无首自付比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在脱贫攻坚期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人口发生的肺结核门诊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到85%。
据介绍,结核病的治疗大多数在门诊,但是按照以前的医保政策,只有住院才能报销,而且报销比例并不高。我省将肺结核门诊治疗实施按病种付费,并纳入河南省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将大大减少患者负担。 (记者 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