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河南省城市设计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已经正式发布,这标志着我省城市、县城规划区内城市设计的编制、审批和实施有了指导规则。
目前,我省郑州市和漯河市入选了全国城市设计试点城市。《导则》旨在指导全省城市科学推进城市设计工作,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塑造城市特色,规划建设富有活力、彰显魅力、和谐宜居的现代化城市。
城市设计分为总体城市设计、重点街区城市设计、重要道路城市设计和重要节点城市设计。重点街区、重要道路和重要节点应根据总体城市设计单独编制城市设计。城市的其他地区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条件,依据总体城市设计,单独或者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展城市设计,明确建筑特色、公共空间和景观风貌等方面的要求。
我省要求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同步编制,经批准的城市设计作为公共空间、建筑设计管理的依据。城市设计主要内容纳入法定城市规划,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体系和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作为规划审批、规划许可和规划核实的重要依据。(记者谭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