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培奇 范亚旭)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返乡下乡创业的通知》,加大对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经营主体在金融支持、用地保障、项目补贴、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扶持力度。
《通知》要求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创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推行设备、林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特种经营权、应收账款、股权等抵质押贷款方式,提高金融产品的可获得性。鼓励保险公司以信用保证保险为载体,采取“政府+银行+保险”合作融资模式,为返乡经营主体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通知》要求对进驻县(市、区)、乡镇产业集聚区、特色商业区、商务中心区及其他专业园区、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返乡经营主体发生的物业服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场地租赁费,由各县(市、区)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鼓励建立返乡下乡创业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由各县(市、区)对场地租金和网络使用费等给予50%的补贴。
《通知》还要求创新用地保障机制,将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复垦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保障返乡下乡创业等农业农村发展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