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对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的急切需求,2月18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6项举措全力支持全省药械企业扩大产能,加强市场供应,对具备生产条件的新开办企业,可以采取先生产、再走程序、补手续的应急办法。
省药监局指出,对具备无菌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生产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增加非无菌产品型号的注册变更。原持有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注册证,因非产品质量原因已申请注销注册证,现仍具备生产条件且质量管理体系良好的企业,经企业申请可直接恢复注册证。对已通过注册质量体系核查、核发医疗器械注册证但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现场检查,依据注册质量体系核查结果可直接核发生产许可证。
更为重要的是,对具备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生产条件的新开办企业,采取先生产、再走程序、补手续的应急办法。具体要求包括,企业提出申请后,药监部门24小时内组织安排现场核查、技术审评;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初审,具备基本生产条件、试生产的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即可先生产,再办手续;对生产现场存在问题,不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边生产边整改。
同时,省药监局开通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医疗器械应急检验通道,全流程服务企业产品注册、生产许可审批、原材料检验等。为缩短检验周期,主动削减检验项目,仅对涉及使用安全的关键项目进行检验,并实行24小时随时受理、随到随检。
在许可证审批方面同样大幅缩减流程,省药监局将“一站式”办理产品注册、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产品检验、发证等环节,对具备产品生产条件、质量保证能力,并能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企业,立即核发产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