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租金对中小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有没有好的优惠政策?2月26日记者从省工信厅获悉,为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的作用,缓解疫情影响对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的压力,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联盟筹委会倡议全省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国家级创新创业特色载体(以下简称公共服务机构),对入驻或服务的中小微企业适当减免或延期收取租金、物业管理及其他服务费用,提供优质高效的线上服务等优惠措施。
为充分发挥我省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和国家级创新创业特色载体作用,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为入驻或服务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全力支持和帮助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中小微企业稳定生产经营,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联盟筹委会积极响应省部文件精神号召,起草了《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应对疫情影响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
《倡议书》指出,有意愿参与的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本着“有诺必践、诚信至上”的精神,依据自身财务状况、服务力量等情况,在确保有能力、有保障履行承诺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的提出对入驻或服务的中小微企业适当减免或延期收取租金、物业管理及其他服务费用,提供优质高效的线上服务等优惠措施。
具体如何操作?《倡议书》明确,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要以严谨、负责的态度,认真核对所承诺的优惠措施,确认无误后书面提交本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本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月28日上午12时前汇总上报省工信厅(中小企业服务局)。省直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优惠措施直接报省工信厅(中小企业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