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郑州市发改委公布《郑州市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摘要》。《摘要》分财政、金融、税费、土地、用工、环保、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10个篇章,对疫情期间郑州市出台的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进行了梳理。企业如需全文,可点击本文末尾“阅读全文”获取。
房租减免
在财政政策方面,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2020年2月11日起5个月内,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承租市级全额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屋的,实行房租“两免三减”政策,前2个月房租全免,后3个月房租减半。
贷款支持
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可以享受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和中央财政、省财政的贴息。
税费减免
在税费政策方面,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低成本资金
在金融政策方面,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
小额贷款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余额可放宽至不超过净资产的3倍,新增融资60%以上应用于支持防疫物资生产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恢复生产,放贷区域可以临时性扩展至全市范围,贷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融资担保
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各级政府性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降低综合费率0.5个百分点;对疫情期间提供生活保障服务的相关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5% 以下;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要实现“见贷即保、无缝续保”。对因疫情暂遇困难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要取消反担保要求,减半收取担保费。
债券支持
支持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相关医疗服务、科研攻关、医药产品制造以及疫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允许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或置换前期因疫情防控工作产生的项目贷款。鼓励信用优良企业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流动性支持。对于自身资产质量优良、募投项目运营良好,但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允许申请发行新的企业债券专项用于偿还2020 年内即将到期的企业债券本金及利息。
设备补贴
在工业政策方面,支持扩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对疫情期间扩大产能或转产急需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按照新购生产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贴;实施技术改造的企业,按技改新增设备投资额的8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外贸退税
在服务业政策方面,外贸企业可申请使用出口退税资金池资金。市财政设立1亿元出口退税资金池。出口退税资金池用于银行向应获得而未获得出口退税款的外贸企业发放专项贷款的风险准备金。企业根据税务部门审核情况到承办银行申请贷款,退税后及时还款,由出口退税资金池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
“外贸贷”
中小微外贸企业可申请“外贸贷”贷款。市财政向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注入资本金1亿元,专项用于开展“外贸贷”业务。
税收减免
支持企业相关税收政策。1.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2.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3.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研发奖励
鼓励企事业单位针对新型冠状病毒在药物、快速诊断、综合防治技术、防护产品及装备等方面开展应急科研攻关,对研发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效疫苗或特效药的单位,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疫情一线防控人员结合疫情临床防控开展科技攻关,对取得重大突破的,优先按照“智汇郑州”人才政策给予奖励。
运营补贴
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运营费用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给予最长3个月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运营费用总额的30%,最高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