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县域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实现有序就医,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意见》明确,2020年在全省推进医共体建设,国家和我省确定的试点县(市)取得实质性成效。通过建设医共体,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保基金得到有效利用,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得到合理控制,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力争县域就诊率达到90%、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能力开展的技术、项目不断增加。
《意见》提出了四大工作任务:
一是重塑服务体系。根据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和布局,组建1—3个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牵头,其他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医共体为辖区内居民提供覆盖生命全过程、满足健康生活需要、安全有效便捷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县域信息化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
二是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党的建设,完善管理体制,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建立由县级党委、政府牵头,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及医共体成员单位代表参加的医共体议事协调机制,统筹医共体建设的规划布局、投入保障、人事安排、政策制定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按照集团化管理、一体化运行、连续化服务的模式,制定医共体章程,逐步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
三是提升服务效能。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激发乡镇卫生院运行活力;巩固村卫生室阵地,2020年将不低于45%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2021年起提高到50%,并依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补助。严格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有序就医格局形成;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四是完善支持政策。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对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按原渠道足额安排医共体成员单位的各项补助资金。医保部门对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建立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激励约束机制,深化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鼓励对医共体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实行年薪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创新监管模式,加强对医共体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和审计监督。
《意见》强调,各地要建立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完善配套政策,形成改革合力。建立医共体建设成效评估体系,加强对市、县级政府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估。加大医共体建设政策培训力度,确保医共体建设扎实推进、取得实效。(文/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