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记者从全省卫生健康大会上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2020年在全省推进医共体建设,国家和我省确定的试点县(市)取得实质性成效,力争县域就诊率达到90%、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65%左右。
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是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关键。《指导意见》从重塑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完善支持政策等四个方面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其中,在重塑服务体系方面,《指导意见》指出,根据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和布局,组建1至3个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牵头,其他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加强县域信息化建设,建立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远程影像、检查检验、病理诊断和消毒供应等中心,推动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推进县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在提升服务效能方面,为激发乡镇卫生院运行活力,《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在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结余中,可提取60%以上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可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全科医生岗位津贴、加班值班夜班补助、下乡补助、有毒有害补助等子项目。
为巩固村卫生室阵地,2020年将不低于45%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2021年起提高到50%,并依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