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制定《2020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健全日常学习教育机制与考核考评机制,提高民宗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综合运用法治手段解决突出问题的水平。
二是扎实开展全市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调研,围绕乡村“两员”作用发挥,探索建立宗教事务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宗教法制建设。
三是规范权责清单。逐项规范梳理部门权责清单、部门行政权力目录清单与行政执法流程图,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做好“放管服”和“阳光政务”工作。
四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民族宗教工作依法决策机制;建立民族事务行政执法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建立执法数据库,对执法清单、执法人员、抽查名录库等进行动态管理。
五是大力推进服务型执法。树牢服务型执法理念,全面加强对民宗服务事项的办理和管理,将政务资源归集、电子证照录入纳入群众好差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