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据悉,该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31日审议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郑州、洛阳、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据悉,自主创新示范区享受一级财政管理权限。预算纳入所在地省辖市本级预算,接受所在地省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审查和监督。
条例明确,自主创新示范区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长效、创新、包容、高效的发展环境,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统筹产业布局;优先发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北斗应用、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等具有比较优势、前沿引领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调整优化现有产业,禁止发展高能耗、高污染和高环境风险的产业项目,延长产业链、发展创新链、提升价值链、完善供应链,培育形成优势互补、集聚集约、低碳循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