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佩 摄
人民网郑州8月29日电(王佩)8月28日,河南省司法厅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举办新闻发布会,就联合签发的《河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做发布说明。
据了解,河南省自2011年以来,陆续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社区矫正规范性文件,目前这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与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6月18日两院两部联合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存在相当程度的不一致,亟待进行修订完善。
自今年3月开始,省司法厅组织起草河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对河南省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筛查,将原有的零散分布、互不统属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组织成完整的规范体系,制定出了包括总则、居住地核实与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外出审批、附则等十个章节,二百零二条工作细则。
据介绍,工作细则的起草制定着力突出了制度设计的规范性、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制度操作的精准性、制度内容的创新性4个特点。
在制度设计方面,突出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依法执法与尊重保障人权相统一的立法导向;突出依法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的价值追求。坚持法治统一原则,严格规范权力行使,严守各项法律规定,绝不突破或者增设执法权限,只对履行职责权限的操作程序进行细化和明确,压缩自由行使权限空间。
工作细则的内容覆盖了实行社区矫正前、实行社区矫正中和解除社区矫正后等所有工作环节,明确了工作主体在各环节的职责任务及相互衔接配合,又界定了每个工作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
面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执法标准、管理尺度、具体程序等方面遇到的困惑和难题,工作细则明确了操作程序的提起主体、执行主体、审核主体以及流程和时限,明晰责任标准和程序,力争执法标准环环相扣,执法程序清晰精准。
在多年的实践中,我省形成了一系列好的做法和经验,此次工作细则的制定在坚持传承的基础上又进行了创新。在考核奖惩制度方面,将管理等级设定调整为“重点、普通”两个等级,确保监管有效适度;增设暂予监外执行、未成年人保护等专门章节,突出重点对象管理;创设月计分、季评价的考核方法,量化社区矫正对象日常考核奖惩;丰富教育帮扶内容形式,实现监管、教育、奖惩相互贯通,提高监管效能。
“此次颁布施行工作细则,是我省社区矫正制度建设最新成果,也是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发展历程中的重大事件。”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省司法厅将以此契机,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推进和规范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努力实现“管得住”“矫得好”这一目标,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