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舟山路驶向淞江路北辅道,我以为按照右转信号灯指示行驶,原来应该按照左转信号灯指示行驶。”3月10日,市民吴先生说。
吴先生告诉记者,3月10日早上,他驾驶一辆小型汽车沿舟山路自南向北行驶,到淞江路与舟山路交叉口时,按照右转信号灯指示驶入了淞江路北辅道,随后进入交通北路。结果,他的手机当天上午收到一条短信,通知他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到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并受到记6分的处罚。看到信息,吴先生很疑惑。
“我通行时没有直行信号灯,按照右转信号灯指示进入淞江路北辅道。我感觉没有错,为什么会收到处罚信息呢?”吴先生不解地问。
那么,吴先生如何行驶才是正确的呢?3月12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秩序管理大队设施科副主任科员李东亮。“吴先生按照右转信号灯指示驶入淞江路北辅道,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这个路口属于畸形交叉口,如果没有直行信号灯,司机可以按照左转信号灯或非机动车信号灯指示,在左转信号灯或非机动车信号灯是绿灯时驶入淞江路北辅道。”李东亮说,如果吴先生对处罚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
漯河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玲玲
实习生 应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