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因在机动车副驾驶位置上对着监控比了个剪刀手的姿势,就收到了交警开出的20元罚单,这令当事人感到十分郁闷。近日,网曝山西运城高速公路上发生此类事件,随即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甚至直呼“民警的行为属于过度执法”。(据《法制日报》)
从法律角度说,不管是副驾驶员对着监控比剪刀手,还是驾驶员本人对着监控比剪刀手,遭到交警罚款,有法律依据,并不是乱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第八十九条规定,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也规定,乘车人有“向车外抛洒物品”或者“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行为的”,处二十元罚款。
——何勇
此事之所以引发热议,关键点恐怕在于摆剪刀手的人是坐在副驾驶位置上。交警开出罚单的理由是妨碍安全驾驶,如果摆剪刀手的人是驾驶员,相信就难有争议,但坐在副驾驶位置比个手势会否妨碍安全驾驶,这个确实值得商榷,也是歧见产生的缘由。不可否认,对于何种行为属于妨碍安全驾驶,交警有法律赋予的裁量权,但自由裁量权得出的结论起码要经得起推敲,要合理合规。如果说摆个剪刀手会对驾驶员的驾驶产生妨碍,那么在副驾驶位置喝个饮料打个喷嚏,要不要也算妨碍驾驶?
——大汗
其实,执法的真正目的是教育人,让公民遵纪守法。从这个角度上讲,对比剪刀手者,与其罚款,还不如以说服和教育为主,提高公民特别是乘客的交通安全意识。比如,交警既可以直接说服和教育比剪刀手者,还可以通过说服和教育驾驶员来约束乘客的不良行为,引导乘客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门,安全回家。
——吕好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