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云祥
“没想到拖欠一年半的工资,你们用了不到一个月就帮我们讨回来了,实在是太感谢了!”9月5日上午9时许,在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科,在我市一家建筑工地务工的曹先生,高兴地握着监察科工作人员的手,表达着自己的感激之情。(详见本报昨日01版《为61人讨回 工资71万元》)
广大务工者用汗水为城市建设添砖加瓦,本应分享城市发展的成果,按合同规定获得应得的劳动报酬。然而现实中,务工者“爬塔讨薪”“堵路讨薪”甚至“绑架讨薪”之类新闻不时出现,一次又一次刺激着我们的神经。尽管各级政府都忙着帮务工者“讨薪”,尤其是在年终岁末,但年复一年,“薪”似乎永远“讨”不完。一些不法企业置契约精神与诚信经营于不顾,恶意欠薪甚至欠薪逃匿,不仅严重侵害务工者的合法权益,更影响社会的稳定和谐。漯河市人社局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帮61人讨回工资值得肯定。
在笔者看来,无论从成本还是社会影响考量,“讨薪”均是“下策”。与其帮务工者“讨薪”,不如用法律严惩“欠薪”。执法部门应主动、提前介入,将法规执行落到实处。另外,能不能将拖欠务工者工资的“老赖”一一曝光?能不能把失信单位列入黑名单?能不能整合各职能部门资源、统一应诉渠道,形成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欠薪现象,让恶意欠薪者付出更大的违法成本……唯有如此,才能有效规范劳资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广大务工者顺利拿到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