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旌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和严格保护。(据人民网)
国家层面的“吹哨人”制度意义重大、影响广泛。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企业迸发出越来越旺盛的活力,而监管则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吹哨人”制度的优点就凸显出来。一方面,清晰的制度能理顺举报流程,让手握证据、有心举报的内部人士有明白的道路可循;另一方面,制度保障能鼓舞勇气,舍小利成大义固然伟大,但在举报可能没有确切结果、但风险却很大的情况下,明确从重奖励和严格保护,能让更多“吹哨人”消除疑虑,勇敢发声。
明确了“吹哨人”制度,把警醒的哨子塞到了那些有良知、有勇气的手中,也并不等于万事大吉了。无论是举报人还是公众,最终希望看到的,不只是违法违规行为被揭发,而是举报能够引起重视,被及时核查处理。所以,监管部门需竖起耳朵聆听哨音,及时响应,回报“吹哨人”的正义感。
当然,落实法规,保护公众利益,“吹哨人”制度只是一种补充。更重要的是,在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的前提下,发动更多社会力量,形成全链条、全方位的监管体系,让不法行为无处遁形,让企业心怀敬畏,守住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