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海平
用不同手机、新老客搜索相同机票,价格存在很大差异,你试过没?这就是典型的“大数据杀熟”。问题普遍存在,消费者多有怨言,咋治?10月9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在线旅游平台“大数据杀熟”最高可罚50万元。(据新华网)
“大数据杀熟”最高可罚50万元,说明这一问题已引起监管部门重视,这是一个好的开端。规定是很好,效果又如何,有待实操验证。对于“大数据杀熟”是否存在,消费者与在线旅游平台有不同观感与说法。消费者普遍认为存在——北京市消协曾做过专项调查,88.32%的被调查者认为情况很普遍;在线旅游平台则往往宣称,自己过去没有、未来也不会做这种事情。
由于在线旅游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涉及诸多中间商和服务企业,给消费者带来“大数据杀熟”印象的问题究竟来自何方,是什么原因造成,全凭平台一张嘴,消费者很难取得有力证据。缺乏“大数据杀熟”证据,维权也就无从谈起。因此,问题又回到举证责任上,如果让消费者举证,消费者根本斗不过平台。在线旅游平台处于强势地位,让他们承担举证责任,也许有助于相关规定的落实,为防范“大数据杀熟”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