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予涵
“原来俺村这条路,坑坑洼洼,尘土飞扬。现在好了,混凝土路一铺,群众出行不再难。”10月11日上午,在召陵区老窝镇前李村,谈起村里刚修好的路,群众拍手称快。(详见本报昨日01版《打通“断头路” 架起“连心桥”》)
俗话说,要致富先修路。对于乡村的发展而言,修建道路是首要前提。然而,当农村道路修起来后,如果“断头路”很多,致使在很多地方村与村不通,乡与乡难连,县与县交接处的乡村道路不通畅,既影响群众生产生活,阻碍农产品销售,又影响美丽乡村建设。此外,从某种意义上说,乡村道路难成网状,不能发挥出最大效能,其实也是一种浪费。
不可否认,“断头路”的出现的确存在一些客观因素。比如,受管辖制约,不少“断头路”位于行政区域交界处,工作统筹和规划没有统一协调,修路时间不一致,从而形成建设“盲点”。再比如,受条件限制,一些道路修到了河道、沟渠等处,需要对原有危桥进行改造,或者架设新的桥梁才能通行,建设成本较大。此外,还有一些道路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资金筹措不到位,导致修一段停一段。
事实上,断头路的存在,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打通“断头路”,顺畅的不仅是道路,更是百姓的心。我们欣喜地看到,有关部门从民生的高度,对“断头路”进行打通和连接,畅通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把造福于民的好事办到了百姓的心坎上。随着这些“断头路”的打通,不仅极大地改善了人们的出行条件,承载起农村发展更多的期许,还凝聚了民心,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