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予涵
10月23日上午,市民应亚峰救起了一只受伤的小鸟,经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工作人员确认,该鸟名丘鹬,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详见本报昨日04版《小鸟受伤志愿者救助》)
市民看到受伤的鸟儿,小心翼翼地呵护,并拨打专业的动物救助机构寻求治疗,笔者为这只幸运的鸟重获新生感到高兴的同时,也为该市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文明素养点赞。
鸟类是大自然的一分子,更是人类的朋友,因为它们的存在,大自然变得生机盎然,我们的生活也充满诗情画意。同时,不少鸟类是消灭虫鼠灾害的天然卫士,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尽管如此,可还有不少人为了一己之私做着伤害鸟类的事情,各种非法猎捕、贩卖、出售野生鸟类的非法行为时有发生,令人心痛。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保护野生鸟类是大家共同的责任,需要全民行动。一方面,有关部门在加大爱鸟护鸟法律知识宣传的同时,要加强巡逻和执法力度,对猎区、集贸市场、花鸟市场、餐饮饭店等重点区域进行经常性检查,加大捕杀盗卖野生动物行为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提高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从自己做起,不捕捉、滥食野生动物,对乱捕、滥猎、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不法行为及时举报,为给鸟类创造一个安全的生存环境,促进人类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