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海
“这新装的健身器材真不错,在河堤转会儿,再来这拉拉胳膊、按摩一下腿,很方便。”10月23日上午,在市区嵩山路沙河桥西侧北岸河堤樱花苑附近,正在锻炼的市民王梅指着崭新的健身器材对记者说。(详见本报10月25日02版《市民锻炼又有好去处》)
健身器材作为一种公共便民设施,是城市文明进步、民生改善的标志,建设好、改造好应是一项惠民便民的好政策。然而,再健全再完善的健身设施也敌不过人为的破坏和时间的侵蚀,健身器材不仅要建设好,更要管理好。
健身器材在满足市民健身运动需求的同时,也会因为日晒雨淋、老化、使用不当甚至人为破坏等各种原因,导致部分健身器材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而健身器材一旦遭受损坏,不仅影响居民锻炼,影响市容,更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管理人员应常态化地对辖区健身器材展开全面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唯其如此,才能使健身设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要建设好健身设施,或许只需要依赖于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倾向与资金投入,但要管理好这些设施,却需要有关部门发挥自己的管理智慧与责任。健身器材的管理,需要市民自觉遵守与爱护,还需依靠有关部门从严监管,职能部门应适当安排人员加强督查,对不爱护公共设施行为予以劝阻,对已被损坏存有安全隐患的公共设施及时发现,及时维修。事实上,无论是人为的还是自然的受损,管理部门都应该查找监管过程中的漏洞。
值得欣慰的是,沙澧河建管委已将健身器材的维护和管理纳入到了既定计划,并将定时排查出现的问题,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希望市民也能用心呵护,尽心爱护,让健身器材一直这样地“美”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