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11月25日,《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草案》从公共秩序、文明出行等多个方面进行规范,通过人行横道使用手机等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将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据大河网)
议论纷纷
其实,河南拟对过马路玩手机开具“罚单”之举并非全国首例。此前,浙江的温州市和嘉兴市分别在今年1月份和10月份开始对过马路玩手机开具了“罚单”。虽然温州的“罚单”只有10元,嘉兴的“罚单”只有50元,罚款不多,仅仅是“意思意思”,但这无疑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这不仅是对行人“过马路玩手机”行为的一种处罚,而且也是对其他人的一种警醒。同时,更是呼吁广大行人要自觉做到安全、文明过马路。
——廖卫芳
对大多数人来说,并不是不知道过马路玩手机的危害,只是总抱着侥幸心理,不以为意。或明知不对,却难以自我约束,“欲罢不能”。因此,适时通过立法的形式强制规范,以外力引导人们形成自觉,摆脱手机依赖,矫正不良习惯,不失为一种值得肯定的方式。往小了说,有利于个人身心健康,有利于维护正常交通秩序,往大了说,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虽说其在操作层面上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但效果仍值得期待。
——井彩霞
对“低头族”罚款是有益尝试,但如何落地还考验相关部门的智慧。比如,执法主体该由谁来承担,常备力量不足当如何补充,处罚标准具体如何裁定等。热烈追问中,有声音认为,真正该罚的并非“低头”这个动作,而是“闯红灯+低头”这对错上加错的危险组合。如是种种,无疑需要法规进一步细化与厘清。公共文明相关法规,被喻为“与习惯做斗争”,能否见效往往取决于条款是否够细。揆诸国际经验,不少大都市也对马路“低头族”相继亮剑。美国檀香山市规定,行人倘若被警察抓到过马路时玩手机,会按被抓次数予以不同数额的罚款。我们也不妨借鉴他山之石,用“抽查+重罚”形式打破侥幸心理。
——范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