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明
9月7日起,教育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教育内容,不得开展违背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据新华网)
此次教育部拟立法禁止幼儿园小学化,不得不说是一个好的开端。相信随着《学前教育法》的深入实施,必将给孩子打造更加健康、阳光的成长环境。 当然,禁止幼儿园“小学化”的同时,也要注意做好幼小衔接。当前亟待正视的问题是,公立幼儿园执行规定不教授小学阶段教育内容,私立幼儿园和培训机构却在提前教授小学内容,这无形中拉开了幼儿之间的差距,而小学教师又普遍默认幼儿上过幼小衔接班或学前班,往往违反教学大纲赶教学进度,这样没有接受超前教育的幼儿就很容易掉队、心理受挫。因此,不少家长在孩子上完幼儿园时都会让孩子上幼小衔接班或学前班。基于此,教育部门应对幼小衔接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要求小学一年级教师给幼儿适应缓冲的时间,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教学,根据孩子认知规律开展教学,严禁抬高小学入学门槛、违反教学大纲赶进度等现象。当然,家长也要做到不盲目跟风,不让孩子接受超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