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东彪
“维吾尔族有句谚语:人的情谊比太阳暖。在召陵区,你们让我看到了、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亲如一家人的真情,那份情谊温暖而触动人心。”这是一位在召陵区经商的维吾尔族兄弟说的话。在2017年治理燃煤散烧工作中,召陵区给一位卖馕的维吾尔族商户多方协调资金,为其安排经营场地并实现了煤改气。这只是该区服务帮助外来少数民族群众众多事件中的其中一件。
小情显大爱。该区不断探索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公共服务,解决实际困难,为在召陵区务工经商的外来少数民族群众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动态化管理。该区把外来少数民族人员的服务管理纳入民族工作三级管理网络,实行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责任制。同时,将外来少数民族人口分为两部分,把居留时间较长、流动性较小的部分(如学生、挂职干部和有稳定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等)确定为民族部门服务的重点,尽力会同有关部门全方位帮助他们解决好在召陵的工作、学习、生活问题;对居留时间较短、流动性较大的部分(如务工人员、流动经营者等),工作重点放在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和帮助解决生活、工作困难上。去年9月,得知青海西宁一少数民族女孩在一清真饭店打工被烧伤的信息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及时组织区伊协为其送去2000元慰问金,并积极与饭店老板沟通,为受伤女孩送去治疗费等3.6万元。
亲情化服务。通过上门走访看望,及时了解和掌握外来少数民族人员的生产生活状况、家庭收入和子女就学等情况,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得知有两名撒拉族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长时间没有学校接收的情况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领导第一时间会同区教育部门协商,经多方努力,两名撒拉族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已顺利入学。
全方位引导。结合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大多信仰宗教的实际,发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管理服务站的作用,利用宗教聚礼节日等,对外来少数民族群众进行教育,引导他们增强法制观念、文明经商、合法经营,搞好各民族团结。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还与相关执法管理部门加强联系和沟通,对执法人员进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的学习培训,避免他们在执法管理过程中,因不了解相关知识与外来少数民族经商务工人员发生矛盾和纠纷,影响执法效果。
规范化调解。采取“四定”(定时、定点、定人、定责)和“四到位”(排查调处到位、安全防控到位、宣传教育到位、跟踪问效到位)的工作方法,妥善处理执法部门与外来少数民族经商人员之间、外来少数民族经商人员与汉族群众之间发生的矛盾和纠纷。如去年周口少数民族群众吕某在湘江路与一社会青年发生口角并遭殴打住院治疗一事,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立即介入,安抚吕某家属情绪,并协助派出所依法办案,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16年,在铁东农贸市场建设过程中,部分少数民族商户就赔偿问题与拆迁部门产生矛盾,拆迁工作难以开展。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及时介入,积极向少数民族商户宣讲政策,向拆迁部门反映少数民族商户的正当诉求,多次参与拆迁工作协调会,并采取多种方式做少数民族商户工作,引导少数民族商户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支持城市发展建设,成功说服了部分拒绝拆迁的少数民族商户,并重新帮他们安排了新的经营场所。
五湖四海皆朋友,民族团结一家亲。润物细无声——让我们从点滴小事做起,播撒民族团结的种子,让民族团结之花开遍召陵、开遍中原,让56个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为中华复兴而团结奋斗。
(作者系召陵区委统战部副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