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至2016年7月,莲花镇李寨村党支部原书记杨某某违规收取村民花生种植项目拌种费2400元、修路款47400元、克扣贫困群众低保金5000元,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4月,杨某某被开除党籍,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至司法机关处理。”日前,舞阳县纪委监察委对这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进行通报。据了解,截至目前,该县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32起,党政纪处分21人,组织处理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去年以来,舞阳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通过健全各项纪检监督机制,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针对扶贫对象识别不准、帮扶措施落实不力、扶贫资金使用不当等易发问题,该县抽调纪检、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人员组建联合宣讲团,组织开展“讲纪律、重执行、树形象”廉政教育、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宣传和案例警示教育;开辟“阳光监督”专栏,公开农村低保、大病救助、危房改造、残疾补贴等惠民措施,杜绝“优亲厚友”“人情扶贫”等违规违纪行为;制订《舞阳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对组织领导不力,承担任务打折扣、搞变通、推诿扯皮,不正确履行职责,出现失职、失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行为严肃问责追究,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在舞阳党风廉政网、“清风舞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曝光;规范项目遴选机制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精准投放精准使用。
该县坚持以案警示、以案明纪,有效发挥“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整顿一个行业”惩戒功能,以严肃监督执纪,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赵明奇 焦小欣 刘晓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