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郾城区人民法院扎实开展防疫和审判工作,做到防疫和审判工作常态化。
2月20日上午10:00,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采用远程视频系统审理原告漯河市某某有限公司诉被告某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
庭前,郾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付秀霞、书记员谢鹤馨与技术人员王宇光一起,指导双方诉讼参与人,在各自的笔记本电脑安装“云间网上”庭审系统,指导诉讼参与人登录、试用,使其掌握网上庭审系统的操作方法。同时,通过建立微信群组原被告双方庭前交换证据,为高效、顺畅的隔空审判做好庭审前准备。
庭审中,法官付秀霞按照既定流程开展审理工作,举证质证、多轮辩论等均按法定程序进行,并在原被告双方调解意向的基础之上安排调解时间,为网络调解打下基础。随着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当事人网上签名确认后,付秀霞敲响闭庭法槌,整个庭审仅用了50分钟。
疫情防控期间,郾城区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智能法庭平台”审理执行案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聚集,降低了疫情传播的风险,不仅让疫情防控期间线上审判执行常态化,更是切实提高案件审判效率。
齐江涛 贾光亚 孔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