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精神,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依据《漯河市总工会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通知》(漯工文〔2019〕190号)文件要求,自2019年11月1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执结”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欠薪问题为重点,全面掌握欠薪底数,摸清建设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确保2020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应清尽清。
二、行动时间
专项行动从2019年11月10日开始至2020年1月10日结束。
三、具体步骤
(一)全面摸排阶段。(2019年11月10日至2019年11月20日)。各用人单位自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仲裁委员会摸底排查,全面掌握所有欠薪问题。
(二)集中清欠阶段。(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2月31日)。各级人民法院畅通立案“绿色通道”,及时审查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农民工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符合先予执行法定条件的,要及时裁定先予执行;各级人民法院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作为重点民生案件纳入速执程序,积极会同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强化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仲裁裁决书、调解书的执行力度;对农民工在仲裁阶段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要依法快速审查并及时作出裁定;人社部门要积极与公安机关协商建立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8日)。全面总结“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执结”行动开展情况,集中宣传先进典型,对影响较大的欠薪案件集中曝光。
特此公告
漯河市总工会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