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日报全媒体记者 郭勇睿)“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监督作用,是探索基层监督常态化建设和建立长效机制的有效手段,对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市纪委监委将立足职能定位,扎实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近日,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李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李磊介绍,市纪委监委等四部门联签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漯河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合称 “两个文件”),是在推进“阳光漯河”建设规范提升、加强村级小微权力制约监督的新形势下出台的,是市委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全市谱写新时代漯河奋勇争先出彩添彩绚丽篇章的重要一笔。因此,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文件的起草工作,相关部室大力支持、通力合作,参与了文件的修改、完善,见证了“两个文件”的“诞生”过程。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杨骁,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阳光办主任赵耀嵩等领导严格审核把关,多次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在文件印发后作出批示,明确提出了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的意见。
李磊表示,市纪委监委将采取三项措施,率先垂范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两个文件”,指导村务监督工作规范开展。
加强宣传引导。灵活采取集中培训、知识测试等形式,推动全市乡村两级干部集中学习贯彻“两个文件”精神,督促乡镇纪委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协调,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积极支持监督、主动参与监督,着力营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浓厚氛围。
注重工作结合。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惠民政策落实、集体“三资”管理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决策和公开方面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切实加强基层民主监督,促进小微权力运行更加高效规范,基层治理效能持续提升,力争走出一条具有漯河特色的基层监督之路。
强化服务保障。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督导,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压实乡村两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梗阻性障碍、机制性弊端、作风性顽疾,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提供纪律和作风保障。
李磊说:“市纪委监委作为我市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主要牵头部门,在推动‘两个文件’落实的过程中,将扛稳执纪监督责任,把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好,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深入持久地推动‘阳光漯河’建设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