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日报全媒体记者 郭勇睿
2019年7月,市委、市政府发出了在全市开展“阳光漯河”建设规范提升年活动的号令。一年过去了,这项活动开展得怎么样?“阳光漯河”建设规范提升的情况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有哪些好经验?存在哪些不足?从2020年7月1日起,按照我市“阳光漯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阳光办牵头,协调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市委政法委,对全市“阳光漯河”建设规范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对26个市直单位、8个县(区)阳光办、13个县(区)党委组成部门、26个县(区)直部门、13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39个行政村和16个初选的创新成果单位进行了实地考评。
改进方式抓考评
科学谋划重实效
市“阳光漯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这次考评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杨骁亲自听取考评筹备情况汇报,要求充分考虑规范提升年活动专项考评与年度工作考评的不同,突出重点单位、重点任务、重点问题开展考评,认真查找全市在“阳光漯河”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工作指导、督促整改落实、推动规范提升,推出一批特色鲜明、成效显著、推广价值较高的规范提升年创新成果,助力全市“阳光漯河”建设高质量发展。
市阳光办组织“阳光党务”“阳光政务”“阳光司法”“阳光村务”“阳光民生”5个板块牵头单位成立综合考评组,制订了《“阳光漯河”建设规范提升年活动考评工作方案》和各板块计分细则,精心部署实地考评工作。一是在村级考评对象的选定上,变以往“全部随机抽取”为“县区推荐(好村)+考评组确定(差村)+随机产生(其他村)”的“三合一”方式,更加全面地掌握各县区“阳光村务”建设水平。二是在市直单位考评对象的选定上,聚焦承担“阳光漯河”建设重要职责任务的部门、规范提升年活动成效较好的部门、工作滞后被通报或督办的单位,并通过对日常工作情况的梳理,筛选出26个市直单位参加考评,其他成效一般的单位不列为考评重点,减少考评对其他市直单位年中工作的影响。三是在对市直单位的考评程序上,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参加驻在单位考评会议,强化派驻监督机构对驻在单位党组织落实“阳光漯河”建设主体责任的日常督促和提醒。四是在对各单位、各县区的综合考评上,除了分别专项考评五大板块外,还首次将进入初选名单的16项“阳光漯河”建设规范提升年创新成果纳入实地考评范围。
干部做事更规范
群众监督更有力
一面面“明白墙”随处可见,一条条“阳光漯河”建设宣传标语格外醒目,一幅幅“阳光村务”图解让群众对村务监督一目了然……以“阳光三权”为核心、“阳光村务”为重点的“阳光漯河”建设,正在悄悄改变着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生活。从临颍县“阳光村务110”到源汇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民主评议制度,从舞阳县“阳光党务”促进村级后备队伍建设到郾城区“阳光村务”智慧化平台建设,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新模式到市住建局阳光交易平台建设……一项项创新举措让“阳光漯河”建设有看头、有听头、有品头。
一路走来,考评组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通过看(实地察看)、听(听取汇报)、查(查阅资料)、谈(座谈了解),一丝不苟地做好实地考评、计分、总结等各项工作。考评组主动向市委巡察办了解七届市委2020年第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情况,将反馈的“阳光村务”问题整改纳入考评重点,督促整改进度、指导整改工作;同时,注重在考评中发现问题,手把手教会村干部按照“阳光三权”要求推行“阳光村务”,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实现了考评工作与督导、宣传、教育的多效合一,促进了“阳光村务”建设持续规范提升。据统计,考评组走访、座谈了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县区和乡镇党员干部、村“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党员和村民代表、普通群众等近600人,发现问题241条次,已下发《督办通知》7份,达到了通过考评全面了解规范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深入发现问题、持续规范提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