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晨阳
通讯员 张红松
“前几天区里向企业发放政府财政补助,我去申请的时候被告知我公司信用不好,不予通过。这是为什么?我在2015年11月办理了营业执照,现在公司逐步走上正轨,积极纳税,怎么就不是诚信企业了?”近日,某商贸公司的吴先生急匆匆来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城区分局询问。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城区分局工作人员通过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得知,该公司原在源汇分局注册登记从事经营,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2016年度企业年报信息,于2017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补报后,公司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但存在失信痕迹,而此次申请政府财政补助的要求包括,除了正常经营纳税外,企业和单位负责人不得在3年内存在失信行为或严重违法行为。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小小的失误造成现在的结果。”吴先生懊悔地说,“以后一定要在经营的各个环节守信用,不能因为小小的过失影响公司的整体信誉。”工作人员提醒吴先生,学习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从现在开始积累公司信用为时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