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市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战略部署,抢抓开展市县党委巡察机构一体化建设试点的重大机遇,着力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衔接、贯通融合,推动各类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有效提升了监督治理效能。
建立两项机制
以部门“就位”确保监督“到位”
为保障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高效融合,市委高瞻远瞩,从建章立制入手,筑基础、强根基,不断理顺协作配合体制机制。
建立市委巡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市委书记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优势,建立市委巡察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信访局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市委巡察办加强统筹协调,适时组织研究解决工作难题、提出协作事项,构建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格局。
健全配合协作机制。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漯河市党委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察委等8个机关单位有关事项协作意见(试行)》《漯河市党委巡察机构与政法机关有关事项协作意见(试行)》等文件,明确了巡察机构与纪检、组织等13家部门单位协作事项以及64项职责任务清单,建立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措施互补、成果互享的贯通协作机制。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审计局等单位相继出台具体协作配合规定,进一步细化责任任务、完善对接机制、严格工作要求,推动协作配合制度化、常态化。
搭建两个平台
凝聚同向监督“一股劲”
市委积极搭建协同作战的工作平台,实现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深度融合、互相促进。
搭建“巡后直督”平台。巡察发现问题是“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落脚点”。着眼发挥各类监督主体职能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我市在全省首创“巡后直督”机制。从2019年七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开始,每轮巡察反馈后,市委及时组建调研督查组,抽调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和市委巡察组人员参加,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察整改专项调研督查,多方联督促改,“巡”“改”“督”无缝衔接。市级5次“巡后直督”,一个月内督促整改问题1183项,办结移交问题线索344件,问题整改率和线索办结率分别达到68%和64%,极大提高了整改进度和质量。通过“巡后直督”,市教育局加快20所中小学建设,新改建扩建幼儿园58所;临颍县加强千亿斤粮食项目区40眼机井配电设施维护,有效保障了高标准粮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搭建“四方会审”平台。从2019年起,每轮巡察集中整改期结束后,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和市委巡察组一起“四方会审”,集体审核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情况报告,问题逐一审核、事项件件把关,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事项直接提出改进意见,督促持续整改、深入整改。截至目前,已开展对59个单位党组织(含提级巡察对象)的整改会审,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数百条,有力保障了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任务落地。
突出两项重点
着力织密协作网
实现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高质量融合,人才融合是保障,业务衔接是关键。市委从促融合、促衔接入手,着力织密协作网。
建好用好巡察人才库。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巡察人才库管理办法和配套制度,吸收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审计等部门业务骨干和全市优秀中青年干部,建成包括355名组长、副组长和1698名工作人员在内的巡察工作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统调统用。各有关单位积极响应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优先推荐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精兵强将参与巡察工作,在巡察“熔炉”中经受锻炼。5年来,一批参加过巡察工作的领导干部被提拔重用,一批中坚力量被调整到更加重要的岗位接受历练。其中,38人次被评为优秀巡察抽调干部,受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表彰。
加强巡察移交线索处置办理。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前哨”“尖兵”,及时处置、快速查办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是保持巡察权威和严肃性的重要保障。每轮巡察后,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市委巡察办认真梳理汇总,统一移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办理。各部门分别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优先办理、及时反馈,确保线索处置工作行驶在“快车道”。截至目前,七届市委13轮巡察共移交问题及问题线索1724个(条),各类监督主体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先后党纪政务处分147人,组织处理1225人,移送司法12人,较好地发挥了利剑作用。
紧扣三个阶段
构建贯通融合全链条体系
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高质量融合是一项系统性工作,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影响工作成效。市委全面统筹巡察机构与其他监督主体在巡前、巡中、巡后三个阶段的协作配合,打通协作各个环节,实现无缝对接。
巡前强化沟通准备。巡察开始前,市委巡察办函请纪检监察、组织、政法、信访等单位提供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干部相关信息,为巡察组提前了解、掌握情况提供参考。5年来,巡察机构先后函询市纪委监委等协作单位有关信息13轮(次),涉及99个被巡察党组织。每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后,市委巡察办组织巡前集中培训,邀请有关单位领导和业务负责人授课、解读政策、讲解典型案例。截至第十三轮巡察,共邀请有关领导培训巡察干部891人次,有效提升了巡察干部开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巡中强化业务支持。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与纪委监委、组织部相关部室主要负责人单独沟通了解有关问题,为巡察聚焦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确定靶向。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对巡察需要深入了解的某项工作或某个问题,予以支持协助,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质量和效率。探索“巡审联动”机制。在七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期间,市审计局同步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专项审计,巡察、审计合力深查问题,成果互通共用,放大了监督效能。
巡后强化成果运用。每轮巡察反馈后,市委巡察办汇总梳理被巡察单位全面从严治党、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共性问题,分别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通报,巡察成果被充分运用到全市基层组织建设、“阳光漯河”建设、以案促改等工作中,助力各类监督提质增效。针对巡察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市委书记专题会暨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先后开展“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五个专项提升行动”等专项整治活动44次,以巡促治效果持续彰显。
漯河日报全媒体记者 左素丽 通讯员 彭思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