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违反“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进一步营造落实“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我市在6月3日、6月9日开展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四长”大宣讲活动。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和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角度,重点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适用范围进行了讲解,并结合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释纪。
各政法单位干警表示,要严守司法底线,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为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不懈奋斗!
“‘三个规定’是法院干警的‘铠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副主任孟哲昱告诉记者,“2020年,全市法院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行动,建立了‘月报告’制度,制订了配套措施。作为监察室干警,我目睹了一年来,在院党组的一次次思想动员和政策宣讲下,两级法院干警从不敢报、不愿报、不会报到一事一报、随时填报、全员填报、应报尽报。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有一个专门存放‘三个规定’填报文档的柜子,柜子里全是密封的文件袋。这些文件袋里装的是每位干警每次面临抉择时的记录表。”
市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副处长黄鑫迪说:“作为一名检察干警,一方面,我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清醒地认识到‘三个规定’是工作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检察人员的‘护身符’,要把填报‘三个规定’表格养成一种习惯,变‘要我填报’为‘我要填报’;另一方面,我会进一步夯实填报责任,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确保不发生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等现象,依法维护人民检察院的良好形象。”
“通过学习‘三个规定’,我深刻认识到,制度是保障和底线。让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关键在于执行。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一定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如实记录,及时反映,并且确保自己不违反‘三个规定’,保证执法不受任何因素的干扰,使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人胡俊峰说。
市司法局宣传教育科科长兼政治部副主任殷科飞认为,“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方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殷科飞告诉记者:“作为一名司法行政人,我将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全面如实做好记录,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案件、不当交往的行为。”
漯河日报全媒体记者 蒿中刚